时间:2022-10-02 13:56:04来源:法律常识
我今天看了有位律师发表了一篇文章 ,说是他曾经参加了一个律师什么群,两天以后就退出来。我也有同感。如果要建立一个律师什么群的目的应当是参与律师业务的讨论。如果离开了这个目的,那就没有参加这个群的必要了。
我们日常要建立一个什么的微信群,应当是提供了一个大家可以参与讨论的群体。如果群主不准群成员发表自己的观点,那这个群的群员就失去了参加群的意义了。我曾参加了一个律师群。群主说让大家参与有关律师业务的讨论。我就信以为真,就参加了律师业务的讨论。结果群主就禁止我发言了,我就不能发言了。我觉得这个群主是在口是心非,他就根本没有让群员参与律师业务讨论的意思 ,而是他想利用这个群来发号施令。所以的群员均保持沉默,那么这个群也失去了意义。让他自己唱独角戏吧。以后我也就退出了这个群。
没有共同志向的群,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有些人就是两面人 ,做事总是口是心非的。一方面动员大家发言,当你发言时他又不准你发言。
我们号召说话接地气 。可是如果不准你讲话,还接个鸟地气!
你看今日头条这个网站给广大律师提供了发声的平台,也给我们广大律师提供了业务交流的大舞台,所以这个网站才会焕发出勃勃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