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2 16:34:06来源:法律常识
答: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表明你们已经报警了。
伤者需再取得对方的四样材料,即完成了事故处理的前期事宜。一、驾驶证;二、行驶证;三、保险单。如果双方无法达成调解意见,等待第四种材料事故认定书作出即可。对方不予赔偿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确保权利的实现。
当然,这里要注意这样一个问题,如果对方保险单保额过小(只能交强险)或没有保险,不足以弥补伤者的损失,则需要在事故认定书作出后三日内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对肇事车辆进行查封。如果保额足够,就无需再查封车辆了。
既然司机不愿意再行支付医疗费,在法院判决前,伤者确实也没有权利要求司机支付赔偿款。那就先自行垫付医疗费,抓紧治疗。费用问题完全可以秋后算总账,治疗终结后提起民事诉讼即可。损失最终还是能够得到弥补的,前提是保险足够。
如果明知保险足以弥补对方损失,则可以不再垫付医疗费用。但前期抢救的费用,建议还是要支付的。如因延误治疗导致对方死亡的后果,则会有刑事责任风险。已经垫付的相关费用,记得保留原始凭证(收条、发票等)
伤者治疗终结后,与伤者达成和解协议前,一定要连同保险公司一并签署。毕竟真正出钱的是保险公司,所以,关于数额的大小问题,应当征求保险公司同意。在保险理赔期间,肇事者应当与伤者站在同一阵线,尽可能的弥补伤者损失。当然,也可以选择任由伤者诉讼,届时,交前期已经垫付款项的证据提供法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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