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2 18:34:09来源:法律常识
澎湃新闻资深记者 林平
“软暴力”行为在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得以明确。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反有组织犯罪法自5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法明确利用网络、软暴力手段实施的黑恶犯罪,应认定为有组织犯罪。
采用软暴力手段实施黑恶犯罪应认定为有组织犯罪
早在2019年,“两高两部”联合印发相关指导意见,对“软暴力”的定义、常见表现形式、法律适用等作出规定,为依法惩治黑恶势力实施“软暴力”违法犯罪提供重要法律依据。
“早期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犯罪,采用的多是具有明显暴力特征的杀人、伤害、抢劫、强奸等犯罪手段和方式。”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副处长马曼表示,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黑恶势力已经从帮派化向公司化、企业化等表象合法的形式转变;从暴力手段向“软暴力”手段如言语恐吓、跟踪骚扰、辱骂等转变;从采砂、建筑、交通运输等传统行业发展到信息网络行业。
为加大对利用网络、软暴力手段实施的黑恶犯罪的打击力度,前述反有组织犯罪法进一步明确,利用网络、软暴力手段实施的黑恶犯罪,应当认定为有组织犯罪。
与此同时,反有组织犯罪法还规定了“软暴力”的犯罪方式:即为谋取非法利益或者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行为。
马曼解释说,实践中,软暴力的行为方式包括跟踪,扬言揭发隐私、伤害家人,堵门阻工、拉挂横幅,通过穿着统一的服装、佩戴黑恶势力的标识、露出纹身、摆出固定的“造型”,摆场造势,在现场哄闹等。
“软暴力”行为没有采取实质的暴力手段,表面看没有强制性,不具有直观上的暴力伤害,但一般会以硬暴力、暴力威胁为依托,硬暴力随时可能付诸实施,使人感到恐惧,不敢反抗。马曼表示,对于采用软暴力手段实施的黑恶犯罪,也应当认定为有组织犯罪。通过这些方式,以暴力手段为后盾,几乎可以达到甚至超过传统暴力手段所期待达到的目的。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软暴力入法,也是顺应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打击犯罪的客观需要。
“黑社会性质组织采用软暴力手段实施黑恶犯罪的,依法予以严惩,应当按照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具体实施的犯罪数罪并罚,追究刑事责任。”马曼表示,恶势力组织利用“软暴力”手段实施犯罪的,法律没有规定专门的罪名,应当依照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罪名如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催收非法债务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定罪处罚。
此外,对于通过信息网络或者通讯工具实施“软暴力”行为的,如组织或雇用网络“水军”,操纵虚假言论,捏造虚假信息、炒作负面新闻,侮辱、诽谤、滋扰他人,索要删帖“保护费”等,符合“软暴力”的认定标准的,也应当依法认定为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
利用网络实施的黑恶犯罪也应认定为有组织犯罪
实践中,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以网络借贷为名的各种“套路贷”一度盛行。马曼分析说,在披露的案件中,有很多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犯罪集团组织策划实施的,先通过非法放贷平台放贷,再通过暴力或者软暴力催收债务,影响被害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侵占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有的甚至还导致了借款人自杀等严重的社会后果。
比如,甘肃兰州“2·12”网络套路贷案件中,犯罪分子通过多个平台“借新还旧、以贷养贷”方式恶意垒高“债务”,并通过催收公司、电话侮辱威胁、发送PS裸照等软暴力手段进行非法催收,一年时间内,该组织非法获利28亿余元,受害群众达47.5万余人,导致若干名被害人非正常死亡。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对于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马曼表示,一般来说,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应当按照行为人实施的具体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如利用信息网络威胁他人,强迫交易或者索取公私财物,随意辱骂、恐吓他人的,应当按照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等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利用网络实施的黑恶犯罪,也应当认定为有组织犯罪。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观察到,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作了规定,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二条对恶势力组织的特征也作了规定,利用网络实施的黑恶犯罪应当符合这两条规定的具体要求。马曼认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要从违法犯罪的起因、目的,组织、参与人员是否相对固定,组织形成后是否持续进行犯罪活动、是否有明确的职责分工等综合判断是否构成黑恶组织。组织成员通过网络方式联络实施违法犯罪,线下都有人在开展活动,即使联系人相互未见面、彼此间并不熟识,也不影响认定。
马曼进一步说,利用网络实施的有组织犯罪,表面上看没有实体的组织,但线下都有人在操控,相比于传统组织,利用网络成立的组织形式可能更严密,有更多的层级,参与的人数更多,侵害的人群更广泛,符合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二条规定的有组织犯罪的特征的,应当依法予以认定。
责任编辑:蒋子文 图片编辑:张同泽
校对:张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