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2 18:40:11来源:法律常识
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在客观上的表现都是实施了骗取贷款的行为,但是有的贷款诈骗行为,可能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究其原因,在于没有准确厘清骗取贷款罪、贷款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之间的区别。
骗取贷款罪要求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而贷款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对于骗取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50万元以上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或者证据不足以证实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时,依照骗取贷款罪定罪处罚。否则,可能会构成贷款诈骗罪。
骗取贷款罪的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而贷款诈骗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和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单位不能构成贷款诈骗罪。另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的解释,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未规定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的,对组织、策划、实施该危害社会行为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对于单位实施的贷款诈骗行为,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但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以贷款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也有差异,对于单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签订、履行借款合同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的,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
因此,虽然单位不能构成贷款诈骗罪,但组织、策划、实施的责任人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