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3 15:32:09来源:法律常识
“开这么大的店,两条烟都没有,开店干什么!”
近日
一男子酒后在商店买烟
只因商店满足不了其需求就将商店老板打进了医院
最终
两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PART
01
案件回顾
近日凌晨,王某与谭某相约前往三闾路某宵夜店喝酒,喝酒途中想要吸烟,于是王某沿着人民路的方向准备去买烟。在某商店门前,向老板说需要某品牌香烟两条,老板说没有,王某于是就开骂、放狠话。旁边的煎饺店老板见状上前劝阻王某,酒精上头的王某压根听不进劝阻,反手就推开了煎饺店老板,旁边的烧烤店老板眼看到要打起来了,于是上前劝架,在此过程中,谭某见王某买烟还没回来,便离开宵夜店,去寻找王某,发现朋友被一群人围着,顿时怒火中烧,不分清红皂白冲上去就“帮忙”,最终,一群人扭打在一起。
PART
02
酒后打架代价大
永安派出所接到报警,立即组织民警赶往现场,拉开打架双方,一组民警及时将受害人送往医院检查伤情,后经鉴定为轻伤;一组民警对现场开展勘查询问工作,并将相关人员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经审讯,王某与谭某对自己在三闾路某超市门口殴打他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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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喝酒应有度,切勿借酒滋事,肆意妄为,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永安派出所 编辑:任齐天
一审:王雪梅 二审:胡娟
【来源:武陵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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