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3 16:24:07来源:法律常识
绍兴上虞的陈女士有辆宝马4系轿车,最近想卖掉,说是查出来一次出险记录,车损金额高达近12万。可据她回忆,那次事故只修了3500块钱。
陈女士这辆宝马428i,已经开了7年多。当初购买时,裸车价格是56万。她说自己已经和别人谈好,以21万5的价格卖掉这辆车,在成交前,对方通过第三方查询车辆出险记录,显示在2019年8月,有一次出险记录,车损金额是11万9千多,维修部位集中在车头,维修项目高达50项,但更换项目上又都写着0,因此对方不愿意收这辆车了。
陈女士:“2019年8月4号凌晨,当时已经凌晨1点多了,我从朋友家里出来,手机掉在位置上,捡了一下,冲到这种花坛上,我下来看了一下,我也跟朋友打了一个电话,他们也从家里出来,他说没什么大问题,然后就送我回家了。第二天起来,我就看到保险杠掉下来了,这坏掉了,这种装饰条坏掉了。”
陈女士说,因为是单方事故,第二天发现有车损后,她把车子重新开回现场,想模拟一下事故,但因为前一晚下过雨,现场痕迹已经没有了。当时,她报了保险,并报警,除了定损员和交警,现场还来了一大帮维修人员。
陈女士:“我自己也有保养这种地方的,我问了一下那边,估了一下,他说修修不贵,他说你也不用走保险,我们店里你充卡有打折,那我就没有走保险,也没有走过理赔,也没有去做过定损。”
陈女士提供了一份维修清单,显示在2019年8月9号,她通过一家叫博卡的汽修店,维修了这辆车,一共14个项目,总费用7500块钱。
陈女士说,其中花三千二更换了两个轮胎,跟事故是无关的,所以那次事故的实际维修费是4300块钱。当时,陈女士的车险买的是浙商保险。
陈女士:“我打了他们400的客服电话,我问他当时这个保险是怎么回事,他然后就跟我说了,他说已经理赔结案了,钱也打出去了(打给谁呢)一个叫叶某,反正我不认识。”
陈女士提供的录音:
电话那头:“上面没有写明是什么原因(陈女士:那这个钱打到哪里去了)是打到一个叶某的账上(陈女士:什么叫叶某的账号)一个客人的姓名叫叶某的账上(陈女士:这个应该是你们保险公司骗保了)我跟您说,我跟您核对一下这个情况,然后让他们当地部门理赔部门上班以后给您回复。”
现场联系浙商保险客服热线,已经查不到这条出险记录的信息。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公司,在绍兴上虞中富大厦17楼。陈女士带记者找到这里,大门紧闭。电话联系上负责人陆经理,他回应说,当时并没有进行任何赔付,所谓的打钱给叶某,是公司的打假奖励,费用是一万多。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公司 陆经理:“如果成功拒赔,或者打假也好,拒赔也好,酒驾也好,我们拒赔的话,保险公司自己有一个激励方案的(她是因为什么原因被你们选中)那天晚上我们的定损员,我具体问了一下,就是驾驶员晚上出险报案,跟驾驶员人员不符合,我们交警队那边信息查询过来的,后来反正大家都不赔了,这个案子我们就注销了。”
那50个维修项目和近12万元的车损记录又是怎么回事?陆经理表示,公司内部还在调查。记者也把问题反映给了浙商保险总部,客服部的孟经理提供了一系列车损照片。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客服部 孟经理:“时间不符,发生事故的地区不符,这些情况,我们请了外部调查,所以后来调查结果之后,陈女士也放弃了索赔,她也跟我们公司签署了放弃索赔的声明(她为什么放弃索赔)涉嫌考虑有(酒驾)的可能性,因为这也是交警部门给出的一定的意见,因为夜间出险,到第二天报案,是否有这个可能(那为什么预估损会有11万,更换50个零件)我们有损失照片,还有4S店清单,底盘部分是有比较大的损失,包括三元催化,包括大灯,灯角。我们认为事故性质存疑,所以我们请了外部调查公司,您也知道,请外部调查公司是要费用的,这个钱不是赔款,是调查费用,当时支付的是一万两千多块钱。”
孟经理表示,这条出险信息是定损员上传的预估损记录,11万9千多是定损金额,但没有发生实际的维修和赔付,所以更换项目上是0。对此,陈女士否认自己存在酒驾和骗保的行为,她提出能不能删除这条记录,孟经理表示要向主管部门申请,再作出回复。
后来陈女士反馈,保险公司帮她找了一家二手车车行,以21万5的价格,收走了这辆宝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