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3 18:09:11来源:法律常识
8月21日上午,在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检察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征求意见座谈会上,来自州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江建成,州纪委派驻州公安局纪检组组长岩香,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姚丽诚,州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州律师协会副会长、云南法泽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洪斌等15名州政协领导及社会各界人士,通过听取了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雪松对检察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情况汇报后,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各抒己见、畅所欲言,纷纷为检察工作建言献策。
座谈会上,州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江建成带头作了发言。他说,听了州检察院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情况汇报后,感到检察院敢于动真碰硬,在队伍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比较到位,专项整治活动有亮点,干警的精神面貌有较大的变化。但也要清醒认识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不可能通过一次专项整治活动就解决所有问题,必须把制度建设与日常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久久为攻;要坚持不懈加强队伍的教育管理,对一些怪现象乱现象要严格依法办事,依法处理,狠抓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姚丽诚建议:人少案多是法检公机关一直面临的难题,州检察院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建设,着力提升法律文书的质量,如在起诉书方面要注意克服过度描述客观、忽视主现等问题,以体现完整性;要更加重视案件的发回重审,对法院合议庭要求补充的证据要及时补充完善,以便案件快速办理;要突出办案重点,尽量把力量向公诉部门倾斜,想方设法减轻检察官的工作压力;要充分发挥刑事检察官联席会的作用,严格把好案件关口,避免案件“带病”进入批捕、起诉环节,确保案件质量。
州公安系统、州安全局、西双版纳海关缉私分局的参会人员建议:州检察院要加大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力度,在执法办案上不要讲关系、留情面,依法大胆监督,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共同防范冤假错案;要在案件退回补充侦查过程中,进一步细化具体内容,引导侦查人员调整侦查方向,以便及时补充相关证据材料;要加强与侦查部门沟通,加强对个案侦查活动的指导,共同分析研究推进相关专项活动,更好地惩治预防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律师界和人民监督员等参会人员建议:要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加强与律师的工作交流,使检察官和律师都要互相尊重法律共同体,确保国家法律得到统一正确实施;要加强对检察官与律师个人交往的监督,避免“包办案件”的现象,防止司法活动中暗箱操作;要注重借助律师界及法律专家的智力,建立健全刑事疑难案件专家论证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等不能公开的案件外,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广泛听取律师对证据方面的意见,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办理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的能力和水平;要把履职能力建设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加强知识更新与储备,充分挖掘和调动内部力量,在办案中把牢好证握关系,严格按证据规则办案,做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要紧密结合队伍实际,扎紧制度的“篱笆”,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坚持从严治检,通过严管厚爱改进检察机关作风,锻造过硬检察队伍,提升检察工作效能,树立检察良好形象。
听了大家发言后,李雪松检察长代表院党组感谢大家对检察工作的关心爱护。同时表示,要以这些意见建议为“镜子”,“照出”检察工作的不足和问题,在州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狠抓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常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