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4 02:46:09来源:法律常识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是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罪名
也是电信诈骗犯罪持续高发的一大根源
今天,检察官带你走近“帮信罪”
什么是“帮信罪”
中文名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昵称:帮信罪
实施时间:2015年11月1日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怎样的行为会触犯“帮信罪”
案例再现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山西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员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他人授意安排下,因一时贪念,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于2022年1月5日,携带其名下银行卡到达山东省泰安市;1月7日,在一商务车内,李某某将银行卡提供给诈骗团伙用于转移资金。现查明,共10余名电信诈骗被害人向涉案银行卡转入资金494798元。1月20日,李某某被抓获到案,1月21日,犯罪嫌疑人家属退赔494798元至涉案款专用账户。
“帮信罪”如何判罚
处理意见
2022年1月28日,鉴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无社会危险性,且其家属将涉案的转账款项存入专用账户,我院依法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办案感悟
李某某有固定的工作及稳定的经济收入,本应有着美好的人生规划和未来,却因一时的贪念及侥幸心理,触犯了刑法,不仅严重影响了自己的人生,给自己的家人带来不可挽回的伤害,更给10余名被害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李某某的犯罪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但本案办理的难点在于是否对其批准逮捕。
电信网络相关犯罪一直是刑事犯罪打击的重点,但经审查,李某某系初犯,有较好的认罪悔罪表现,无社会危险性,同时检察机关能动履职,在侦查阶段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鼓励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弥补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犯罪嫌疑人家属积极配合。
根据个案情形,可以对本案犯罪嫌疑人适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
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在严格依法打击的同时,更要及时、高效、最大限度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及时挽回被害人经济损失,本案中检察官以实际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用检察温度彰显了司法为民初心。同时,本案中,检察官注重刑法的教育、感化作用,充分体现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有效贯彻,有利于罪犯的教育改造和回归效果,更好地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检察官提醒您
近年来,利用通信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实施的电信网络犯罪活动及上下游关联犯罪持续高发。检察官提醒您:
1、买卖、出借、出租银行卡、电话卡、个人身份信息等,都有可能为他人实施电信诈骗、洗钱等犯罪行为提供便利,成为犯罪团伙的帮凶,不但会影响个人征信,还会涉嫌犯罪。
2、如果发现周边有收卡、卖卡等不法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3、希望广大群众时刻保持警惕意识,增强法律意识,保护好个人隐私,不要被所谓的“高价收卡”冲昏头脑,切勿被蝇头小利迷惑双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