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4 02:56:08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青岛信网
信网11月16日讯(记者 岳祥)经过20余天的试运行,11月15日,青岛交警正式推出“无事故证明”网上申请、自助打印服务,实现办理业务“零跑腿”。据了解,近年来青岛交警陆续推出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等一系列便民措施,让群众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便利。
3分钟自助打印一份“驾驶人安全驾驶记录”
“驾驶人安全驾驶记录”俗称“无事故证明”,一些特殊行业要求驾驶人必须出具“无事故证明”才能上岗,以往开具这样的证明需要驾驶人本人到服务窗口办理,时间成本较高。
(来源: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此次,青岛交警正式推出“无事故证明”网上申请、自助打印服务后,持青岛车管部门核发驾驶证的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自助申请开具“驾驶人安全驾驶记录”,3分钟左右就能办理完成,十分方便快捷。
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
2020年以来,青岛市推行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进一步畅通告知服务渠道,不断提高交通事故处理公开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此基础上,今年6月青岛市又推出了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便利措施,进一步提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范执法、服务群众的本领。
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通过交通事故处理民警提供的查询码,自行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网上查询案件相关证据材料。
查询主体:限定为当事人各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死亡事故当事人近亲属及其代理人)
查询方式:当事人各方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交管12123”手机APP查询事故证据材料。
查询内容:包括交通事故现场图、现场照片、勘查笔录、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模拟实验笔录以及机动车保险单、当事人驾驶证、事故车辆行驶证的复印件等证据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及应证人等要求保密的内容不提供查阅、复制。
办理流程:当事人各方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证明后,需要查阅、复制事故证据材料的,提交书面申请,由办案民警对其身份审核确认后,采集相关人员身份证明号码和联系电话,确认后自动生成查阅码,并打印事故证据材料查阅凭证送交查阅人。查阅凭证包括事故编号、查阅码、查阅途径和权利义务等信息。查阅人可以通过全国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交管12123”手机APP个人账户登录,凭借事故编号和查阅码进行查阅、复制事故证据材料,实现了“现场查阅”扩展到“网上查阅”,为当事人提供更多查询渠道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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