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4 08:38:09来源:法律常识
因交通事故造成面部受伤,
伤者手术结束后进行了整容修复,
那么这笔整容费用该由谁承担呢?
近日,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让伤者得到了应有的赔偿。
今年初,市民王松(化名)骑电动自行车载人行至市区某路口左转时,与骑电动自行车前行的刘欣(化名)相撞,事故造成两车损坏,人员受伤。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王松负事故全部责任。
此次事故中,刘欣额头至右眉骨处受伤进行了缝合手术。伤愈后,为消除面部伤疤对外貌的影响,刘欣到美容医院进行了疤痕修复。从交通事故发生到面部手术结束,刘欣与王松二人多次就赔偿进行了沟通协商,但一直没有结果。为此,刘欣向桥西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松赔偿医疗费、整容费、误工费等费用。
庭审中,当事双方对除整容费以外的赔偿项目并无争议,但对于整容费,王松表示一方面这笔费用金额过高,另一方面这笔费用不属于医疗费用,不应由他承担。对于王松的说法,刘欣认为,消除疤痕属于伤口愈合所进行的后续治疗,其目的是为了恢复脸部容貌,应属医疗费范围,应该由王松承担。
日前,法院经审理认为,交通事故中王松承担全部责任,刘欣无责任,所以王松应赔偿刘欣因此次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等相关费用。刘欣由于交通事故造成其面部受伤进行手术继而留有疤痕,作为女性,该疤痕已影响其容貌,刘欣进行疤痕修复系正常医疗美容行为,故对整容费应予支持。最终,法院依法判决王松赔偿刘欣包括整容费在内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来源:燕赵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