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回证,互联网法院电子送达

时间:2022-10-04 15:06:10来源:法律常识

@当事人:不跑腿,秒接收!法院“电子送达”, 您了解吗?

法院“电子送达”您了解吗?

您是否也收到过如下短信?

@当事人:不跑腿,秒接收!法院“电子送达”, 您了解吗?

不用慌,

这是法院电子送达系统

发送的送达短信!


@当事人:不跑腿,秒接收!法院“电子送达”, 您了解吗?


01

什么是电子送达?

电子送达是指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通过送达平台,向受送达人的电子邮箱、即时通讯账号、诉讼平台专用账号等电子地址,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

02

电子送达的优势

电子送达易操作,简单方便。对于当事人而言,在接收电子送达的诉讼文书时,与平时接收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微信信息等相差无几,简单易学、操作性强。另一方面,相对于法院派人上门、邮寄、公告等传统送达方式,电子送达方式缩短了送达周期、减省了送达成本、提高了送达效率,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收取诉讼文书。

03

电子送达的文书范围

1

案件受理通知书、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缴费通知书等程序性文书

2

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等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

3

经受送达人明确表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邮寄送达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裁判文书

04

电子送达的效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关于电子送达的相关规定,电子送达与其他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05

接收并查看法院诉讼文书的方式

1

手机短信

法院将根据您在立案或诉讼过程中所提供的手机号码,向该手机发送接收送达文书的短信通知。当您收到短信后,可直接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并输入验证码,即可查阅电子文书。

2

关注“湖北文书送达”公众号

通过微信关注“湖北文书送达”公众号,点击“文书签收”模块,输入证件号码、电子送达系统发送的短信密码、随机验证码进行登录,即可查阅电子文书。

3

登录送达地址确认书上填写的电子邮箱

法院将根据您在立案或诉讼过程中所提供的电子邮箱,向该电子邮箱发送诉讼材料,并由送达系统发送短信提醒您通过电子邮箱查阅电子文书。

近年来

法院受理案件的数量出现爆炸式增长,为解决送达难题,襄阳法院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在诉服大厅成立“收转发e中心”,利用法讯通系统开展电子送达工作。截至9月26日,全市法院累计使用电子送达68878次,累计送达80344人,电子送达成功占比90.2%。有29.74%的电子送达是通过微信签收的方式成功送达,平均成功时间0.9天,较邮寄送达快25.02倍,切实提升送达效率、审判效能。

@当事人:不跑腿,秒接收!法院“电子送达”, 您了解吗?

法条链接: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

第二十九条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通过送达平台,向受送达人的电子邮箱、即时通讯账号、诉讼平台专用账号等电子地址,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确定受送达人同意电子送达:

(一)受送达人明确表示同意的;

(二)受送达人在诉讼前对适用电子送达已作出约定或者承诺的;

(三)受送达人在提交的起诉状、上诉状、申请书、答辩状中主动提供用于接收送达的电子地址的;

(四)受送达人通过回复收悉、参加诉讼等方式接受已经完成的电子送达,并且未明确表示不同意电子送达的。 

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可以通过电话确认、诉讼平台在线确认、线下发送电子送达确认书等方式,确认受送达人是否同意电子送达,以及受送达人接收电子送达的具体方式和地址,并告知电子送达的适用范围、效力、送达地址变更方式以及其他需告知的送达事项。 

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向受送达人主动提供或者确认的电子地址送达的,送达信息到达电子地址所在系统时,即为送达。

受送达人未提供或者未确认有效电子送达地址,人民法院向能够确认为受送达人本人的电子地址送达的,根据下列情形确定送达是否生效:

(一)受送达人回复已收悉,或者根据送达内容已作出相应诉讼行为的,即为完成有效送达; 

(二)受送达人的电子地址所在系统反馈受送达人已阅知,或者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受送达人已经收悉的,推定完成有效送达,但受送达人能够证明存在系统错误、送达地址非本人使用或者非本人阅知等未收悉送达内容的情形除外。 

人民法院开展电子送达,应当在系统中全程留痕,并制作电子送达凭证。电子送达凭证具有送达回证效力。 

对同一内容的送达材料采取多种电子方式发送受送达人的,以最先完成的有效送达时间作为送达生效时间。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电子送达,可以同步通过短信、即时通讯工具、诉讼平台提示等方式,通知受送达人查阅、接收、下载相关送达材料。


【来源:立案一庭】

【制作:襄小槌创作组】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拆迁人 刑事案件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