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4 19:16:08来源:法律常识
陈某将车辆停放在设置了禁停标志的路口,结果车辆被商店楼面的外墙砖砸坏。随后,陈某要求店铺老板王某赔偿其车辆损失,而王某以陈某违章停车为由拒绝赔偿,双方因此发生了纠纷并诉至法院。
对于本案中陈某车辆损坏的责任由谁承担,法官认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不得停车;”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
本案中,陈某将车辆临时停放在设有禁停标志的路口,属于违规停车,具有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本案,陈某的车辆被店铺脱落的外墙砖砸中致使受损,王某作为该店铺的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而陈某违章停车的行为对车辆受损也具有一定的过错,可以相应减轻侵权人王某的责任。
综上,就陈某车辆损失的赔偿责任,法院判决由陈某和王某两人根据过错大小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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