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4 20:14:06来源:法律常识
3月18日下午,8位法律界专家学者来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东莞中院”)。他们调阅法院案件卷宗,分析法院在审理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是否在问题。
在东莞法院历史上,这样的动作是第一次。更让人吃惊的是,东莞中院的法官不仅不反对,还纷纷表示欢迎。
谁邀请他们来的?这样做有什么价值?对于公众而言将会带来哪些影响?南方+记者也在第一时间来到东莞中院,详细了解这件新鲜事儿。
全省第一家
东莞法院启动案件第三方专业评查机制
3月18日下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聘任仪式,聘任10名第三方专业评查委员,并宣布正式启动案件第三方专业评查机制,对司法改革后东莞全市法院的生效案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为了确保评查的客观、公正和独立,东莞中院设立了案件第三方专业评查委员会。引入社会力量监督法院审理的案件,此举在广东全省尚属首次。
“我们引入案件第三方专业评查机制,就是要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让社会监督有内容、有作用、有权威。所以,案件第三方专业评查,目的不是为了评优,而是挑刺,欢迎来找茬,借助评查委员的火眼金睛,及时发现生效案件特别是当事人持续信访、投诉等重点案件存在的瑕疵或问题。”东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超说。
评查委员怎么产生的?
按照第三方专业评查机制,东莞中院设立了第三方专业评查委员会。根据案件类型,评查委员会分设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四个评查工作组,每组有若干名评查委员。
评查委员从政治素质过硬、具有法律执业资格的社会各界人士中选任,包括立法工作者、法律学者、执业律师等,法院在职工作人员不得担任评查委员。
评查委员的产生有着严格的程序。首先由东莞市人大、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等机关及市法学会、市律师协会等组织推荐,然后由东莞中院案件第三方专业评查工作领导小组聘任。
评查工作如何开展?
按照评查机制,东莞中院开展的案件第三方专业评查坚持客观性、公正性和独立性三大原则。
为了确保客观性,评查委员会对当事人持续信访、投诉或社会高度关注的重点案件实行每案必评。此外,也随机抽取其他生效案件进行评查,全面客观反映全市法院生效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
为确保评查工作组的独立性、公正性,东莞中院规定法院在职工作人员不得担任委员,同时还规定委员实行回避制度。
在聘任仪式上,东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超对评查委员说,希望大家放手大胆工作,发现案件审理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任何问题的,都如实汇总到评查意见中。
评查结果有什么用处?
案件评查结果划分为合格、瑕疵和问题三个等次。对于评查中发现的瑕疵、问题案件,东莞中院要求分析检查出现问题的原因和责任,并立即进行整改。
此外,东莞中院规定,评查中发现干警违纪违法线索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在评查过程中发现法院干警违纪违法线索的,也请及时向我们反映,我们一定严肃查处。”陈超在聘任仪式上对评查委员说。
评查中被评为问题等次的案件,由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审查程序,对案件进行审查。经再审审查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可能有错的,转交检察机关抗诉审查。
各方如何评价这一新举措?
东莞中院的这一新动作,得到了东莞法学界和法律实务界人士的高度肯定。
东莞市委党校副教授刘晋飞说,东莞中院全面启动案件第三方专业评查,标志着在全市法院系统建立了常态化、制度化的第三方专业评查机制,掀开了东莞法院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建设、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新篇章。
刘晋飞说,这是东莞法院系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拓宽社会监督方式的创新举措,也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力措施。
广东林德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喻秋说,东莞中院这一做法无异于给法官戴上了“紧箍咒”。通过案件评查,能够有力督促法官提高审判质量,扎扎实实把每一个案件审理好、执行好。这对于广大案件当事人而言,将大幅增强司法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记者】程癸键
【摄影】李玲
【通讯员】王创辉
【作者】 程癸键 李玲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