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4 20:26:04来源:法律常识
机动车违法鸣笛交通违法行为对安全驾驶危害极大,依据《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常态化治理此项交通违法,并在市区推广使用机动车违法鸣笛声呐采集系统助力精准查处。公安交管部门表示,在日常治理中,仍有部分驾驶人在驾车过程中随意鸣笛,驾驶人应保持良好心态,杜绝该项交通违法,自觉文明守法行车。
噪音污染给交通添堵 影响周边市民正常生活
9月24日17时许,在南开区楚雄道与横江路交口,车辆按照信号灯指示停在路口等红灯。当沿楚雄道由西向东方向信号灯变为绿灯时,停在停止线前的一辆小客车因启动稍慢,排在后方的另一辆小客车突然连续按喇叭催促前方车辆快速通过。刚好有一位年轻母亲抱着一名2岁左右的男孩行经路口,突如其来的喇叭声把男孩吓得一机灵,随即放声大哭起来。年轻母亲赶紧抱紧孩子,边抚摸孩子的头边安慰,所幸男孩并未受到太大惊吓。年轻母亲气愤地指责乱鸣笛的那位驾驶人,该驾驶人不断地为自己辩解,短短几分钟时间,楚雄道沿线压车近百米,影响了车辆正常通行。
据交警介绍,在道路上随意鸣喇叭隐患极大,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过程中,随意乱鸣笛还会给城市带来非常大的噪音污染,除会引发交通参与者烦躁情绪,无形之中给交通添堵外,也会对道路周边市民的生活、工作和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据专家介绍,一次鸣笛超过90分贝,会造成听力暂时性下降,如果长期处在不断有喇叭声的环境,人就会出现失眠、胃肠功能紊乱等症状,甚至会出现情绪上的波动。
持续加强治理 依法罚款记分处罚
针对机动车违法鸣笛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本市交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一直注重对对机动车违法鸣笛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并通过在市区推广使用机动车违法鸣笛声呐采集系统助力精准查处。
禁鸣是一个城市的文明象征。早自2003年颁布实施的《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就有规定,禁止机动车辆在外环线以内地区(含外环线)及当时的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的建成区内鸣放喇叭。2010年4月1日起实施的《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严禁机动车辆在城市建成区内鸣放喇叭,违反本款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罚款,并予以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处理。2019年5月1日实施的《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再次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违规鸣喇叭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违法鸣笛源于缺乏礼让意识 行车应保持良好心态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广大驾驶人,大多数鸣笛源于驾驶人缺乏礼让意识,同时也属于无效鸣笛,驾驶人应保持良好心态和文明礼让的驾车习惯,自觉避免鸣笛违法行为。在日常行车中,驾驶人应认识到鸣笛的危害,换位思考,文明、正确使用喇叭;驾车时要保持良好心态,注意文明礼让,避免因急躁、不满等情绪导致鸣笛的情况发生;如遇通行受阻,要保持冷静克制,采取安全必要的措施避免冲突,杜绝随意鸣笛。
(焦轩 刘希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