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4 21:49:04来源:法律常识
4月16日,安徽巢湖市公安局发布一份警情通报,称其发现网上一段殴打幼童的视频后,第一时间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经初查,该视频系巢湖市居民程某(男,27岁)与唐某(女,30岁),俩人系夫妻。今年4月14日20时许,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程某情绪失控殴打其幼子,现已被巢湖市局依法传唤到案,调查取证工作正在开展中。
巢湖市妇联也在第一时间介入,参与相关处置工作。目前,唐某及其子情况稳定。
在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钟磊律师表示,程某对婴儿进行掌掴、掐脖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至少是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该男子处15日以下治安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的决定。
因为该男子是婴儿的父亲,对家庭成员有虐待行为,则有可能涉嫌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的虐待罪,可以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虐待家庭成员,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可以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他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如果婴儿遭受了家庭成员的暴力,婴儿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而且,婴儿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婴儿的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还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钟磊律师说,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对家庭成员实施暴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九派新闻记者 徐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