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4 22:34:05来源:法律常识
买个摩托车代步
没用两天却成了别人的坐骑
“磨合期”都还未过就被盗
真的是气到哭出声
3月16日,车主李先生报警:中午下班,发现自己新买的摩托车不见了,疑似被盗......”
此时,时间来到13时40分
剧情将有重大变化
洛阳交警接报警
涧西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需派警前往处置
洛阳交警高新大队派警到达现场,在处置过程中发现该辆摩托车的车号牌被人为对折。
现场,驾驶人郭某一会说摩托车买了两年、一会说骑亲戚的车......东拉西扯的说辞让交警更觉异常。核查中发现,郭某无驾驶证信息,属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又对车辆信息核查时发现,车主为李先生。
失主李先生
车主也姓李
驾驶人郭某说不清摩托车来源
“你这车锁怎么这么新?”交警继续询问。
“看我的微信,这是我二姑父给我的转账记录,我中午刚换的锁…”郭某赶紧拿出手机。
“以后不要去偷别人东西.....”交警在查阅手机微信聊天记录时,有了新发现。
“莫非这车也是偷的?”
交警立即对郭某进行控制,并与车辆所有人(车主)李先生取得联系,“我的新摩托车,刚丢了。现在正在辖区派出所报案......”
原来李先生16日早上在老城区某工地工作,中午下班发现摩托车丢失,于是拨打110报警电话。没想到,报案材料还没写完,车子就找到了。
后交警将李某移交给受案派出所。李先生见到自己心急火燎寻找的摩托车后,难掩激动连声道谢:“你们真是老百姓的守护神,关键时候还得靠警察,破案真神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