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6 09:28:04来源:法律常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公通字〔2021〕19号)也明确“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还进一步说明“有关人员涉嫌犯罪,但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办案单位撤销案件、撤回起诉、对其终止侦查的,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这说明只要法院没有做出生效的有罪判决,则一律视为无罪。
1、不批捕无罪案例
按照法律规定与公安部意见,无罪案例的范围就很广泛了,我也从2009年执业至今,保持着每年都有无罪案例的记录。当然,无罪案例中含金量最高的,当然是无罪判决案例,但这更多是可遇不可求。
最常见的无罪案例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批捕案例,这样的不批捕基本都会导致案件终结。虽然有些办案机关喜欢取保候审而不是直接释放,但这种取保候审期满后都会直接撤销。
如果是以没有羁押必要性做的不批准逮捕,则这些案件都会移送到检察院,甚至大概率会做出有罪判决。这些年的醉驾案件,基本都会不批准逮捕而取保候审,而且基本都会起诉到法院,极少数才会不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无罪判决。
2、不起诉无罪案例
最难得的无罪案例是“绝对不起诉”,即检察院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许多律师有含金量的无罪案例,多半就是这种案例。这类案件属于标准的无罪案例,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我最早获得这种绝对不起诉案件是2012年办理强奸案时,当然国家赔偿案件代理我就谢绝了。
“相对不起诉”即检察院认为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案件,这类案件本质上属于“有罪免诉”的案件,即使犯罪嫌疑人被羁押也不能要求国家赔偿。我最早获得相对不起诉案件是在2021年办理非法捕捞案件时,律师也是“见好就收”。
“存疑不起诉”则是因为关键证据不足做出不起诉决定,这一点与“绝对不起诉”相一致,体现了“疑罪从无原则”。不过,存疑不起诉的案件留了个“尾巴”,即检察机关发现新的证据后可以作出起诉决定。这种“存疑不起诉”也很容易迫使犯罪嫌疑人放弃国家赔偿,除非你有充足的把握认为检察机关不可能补充到关键证据而再次起诉。
3、撤回起诉案例
撤回起诉的案件,是指检察院在案件起诉至法院后尤其是经过庭审辩论后,检察院发现关键证据不足决定撤回起诉。法院对于检察院撤回起诉的案件,可以允许或者不允许,当然一般情况下法院都会允许检察院撤回起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办理了好几个自认为无罪的案例,在等待法院无罪判决过程中接到法院允许检察院撤回起诉的裁定。许多法院也会在案件要做出无罪判决之前,通知检察院撤回起诉。我甚至遇到过二审发回重审,竟然允许检察院撤回起诉的案件,你想要的无罪判决书,真的太难。
检察院撤回起诉的案件,发现有新证据也可以重新起诉。当然,重新起诉的案件不多,毕竟检察院还能补充到新的关键证据,实在太难。这么多年我也就只有一宗贪污罪案件,检察院撤回起诉半年后竟然重新起诉。后来法院也是绕过辩护律师直接说服家属与被告人接受妥协,坚持无罪辩护的几位被告人免于刑事处罚,接受认罪退赃轻罪辩护的几位被告人判处缓刑。本案充分说明了无罪辩护在某些特殊场合,比轻罪辩护更有效。
4、免于刑事处罚
免于刑事处罚,不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而是指被告人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可以理解为“有罪免罚”,类似于“相对不起诉”的“有罪免诉”。
审判阶段律师无罪辩护,如果能争取无罪判决当然最好,如果不能则争取到检察院撤回起诉也行。再不行,能够免于刑事处罚也好。等而下之,那就是争取判处缓刑,或者“关多久判多久”早点免于羁押结案。我这些年判处免于刑事处罚的案例不多,直接办理的案件还是2015年那宗有认罪有退赃律师无罪辩护,检察院撤回起诉半年后重新起诉的案例,最终以免于刑事处罚结案。后来参与的则有某律师妨碍作证的案件,我作为市律师协会委托的专家意见起草人,支持了案件的辩护。
5、无罪判决案例
无罪判决案例属于“可遇不可求”的案例,一小部分靠律师的专业能力,一大部分要靠律师的好运气,例如遇上一位愿意做出无罪判决的法官。通常情况下,法官都不愿意做出无罪判决,毕竟一些检察官认为“国家不能输”,他们代表国家。法院胆敢做出无罪判决,检察官大概率会说服检察院抗诉。一位法官直言不讳对我说,余律师我们就是遇到无罪案例也不会判无罪,要么做律师或家属的工作让他们接受判轻一点例如缓刑或者“关多久判多久”,要么建议检察院撤回起诉。那些拿到检察院撤回起诉的案件的律师内心很清楚,这其实就是变通版的无罪判决案例。
这些年我收获了不少绝对不批捕、绝对不起诉、撤回起诉后撤案的案例,但很少有无罪判决案例。我第一次收获无罪判接案例还是2018年办理洪某运输2.9公斤毒品的案件,同案犯判了15年,他一审判了9年,省高院二审发回重审后,改判了无罪。我拿到判决书掩饰不住惊喜,毕竟这种改判无罪的案件太难了,这也让我有底气第二年出版了《三十而律》一书。
今年我的《技术辩护三十六讲》会出版,下一步是否应该写一本《无罪辩护三十六讲》呢?律师办理无罪案例,要靠能力更要靠运气。那些办案机关主动发现的无罪案例,律师只是“跟着走”,例如检察院或法院启动的再审案例,主要的功劳是启动再审的部门。遇上一个有情怀的法官、检察官,这才是被告人的幸运,也是辩护人的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