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5 04:59:11来源:法律常识
日前,潞城镇发布了6个征地公告,涉及5村和1个合作经济联社,共计征地700多亩,补偿金约4.2亿元。
1、召里村
建设单位: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A-05地块土地开发项目
土地用途:R2二类居住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X待深入研究用地,电信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潞城镇召里村村域内
征收潞城镇召里村集体土地6.6475公顷(合99.71亩)
征地补偿标准为人民币60万元/亩(潞城镇征地最低保护标准为6万元),总计人民币5982.78万元。
以预留产业用房用地的补偿方式进行非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为劳均50平方米建筑面积,该村集体劳动力590名,产业用房建筑总面积约为19500平方米,土地出让方式为协议出让,土地出让主体为潞城镇政府组织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入股方式成立集体联合经济组织(以下简称“联合经济组织”),该联合经济组织持有产业用房的土地使用权,并自筹解决土地出让金及建设费用,产业用房用地交付期限为该协议正式签订之日起5年内。
产业房用地位置拟在潞城棚户区改造C区(召里村,堡辛村)地块内建设,具体选址地块、用途,容积率依据规划明确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前北营村
建设单位: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A-05地块土地开发项目
土地用途:R2二类居住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X待深入研究用地,电信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潞城镇前北营村村域内
征收潞城镇前北营村集体土地0.0044公顷(合0.07亩)
征地补偿标准为人民币60万元/亩(潞城镇征地最低保护标准为6万元),总计人民币3.96万元。
3、胡各庄村
建设单位: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A-05地块土地开发项目
土地用途:R2二类居住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X待深入研究用地,电信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潞城镇胡各庄村村域内
征收潞城镇胡各庄村集体土地34.14公顷(合512.15亩)
征地补偿标准为人民币60万元/亩(潞城镇征地最低保护标准为6万元),总计人民币三亿多元。
以预留产业用房用地的补偿方式进行非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为劳均50平方米建筑面积,该村集体劳动力554名,产业用房建筑总面积约为27300平方米,土地出让方式为协议出让,土地出让主体为潞城镇政府组织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入股方式成立集体联合经济组织(以下简称“联合经济组织”),该联合经济组织持有产业用房的土地使用权,并自筹解决土地出让金及建设费用,产业用房用地交付期限为该协议正式签订之日起5年内。
产业房用地位置拟在潞城棚户区改造C区(召里村,堡辛村)地块内建设,具体选址地块、用途,容积率依据规划明确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后北营村
建设单位: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A-05地块土地开发项目
土地用途:R2二类居住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X待深入研究用地,电信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潞城镇后北营村村域内
征收潞城镇后北营村集体土地2.1912公顷(合32.87亩)
征地补偿标准为人民币60万元/亩(潞城镇征地最低保护标准为6万元),总计人民币1972.08万元。
以预留产业用房用地的补偿方式进行非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为劳均50平方米建筑面积,该村集体劳动力229名,产业用房建筑总面积约为11450平方米,土地出让方式为协议出让,土地出让主体为潞城镇政府组织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入股方式成立集体联合经济组织(以下简称“联合经济组织”),该联合经济组织持有产业用房的土地使用权,并自筹解决土地出让金及建设费用,产业用房用地交付期限为该协议正式签订之日起5年内。
产业房用地位置拟在潞城棚户区改造C区(召里村,堡辛村)地块内建设,具体选址地块、用途,容积率依据规划明确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5、堡辛村
建设单位: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A-05地块土地开发项目
土地用途:R2二类居住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X待深入研究用地,电信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潞城镇堡辛村村域内
征收潞城镇堡辛村集体土地1.9238公顷(合28.86亩)
征地补偿标准为人民币60万元/亩(潞城镇征地最低保护标准为6万元),总计人民币1731.42万元。
以预留产业用房用地的补偿方式进行非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为劳均50平方米建筑面积,该村集体劳动力271名,产业用房建筑总面积约为13550平方米,土地出让方式为协议出让,土地出让主体为潞城镇政府组织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入股方式成立集体联合经济组织(以下简称“联合经济组织”),该联合经济组织持有产业用房的土地使用权,并自筹解决土地出让金及建设费用,产业用房用地交付期限为该协议正式签订之日起5年内。
产业房用地位置拟在潞城棚户区改造C区(召里村,堡辛村)地块内建设,具体选址地块、用途,容积率依据规划明确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潞城镇合作经济联社
建设单位: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A-05地块土地开发项目
土地用途:R2二类居住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X待深入研究用地,电信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潞城镇合作经济联合社社域内
征收潞城镇合作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2.2077公顷(合33.12亩)
征地补偿标准为人民币60万元/亩(潞城镇征地最低保护标准为6万元),总计人民币1986.9万元。
经济合同、婚姻继承、知识产权等领域的法律问题,请找他!
法 律 咨 询
武卓越(执业证号:11101201410511197),北京科宇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工商大学法律硕士实践导师。常年从事企业法律顾问,民事经济纠纷争议解决,所从事的主要业务领域为各类经济合同,建设施工合同,婚姻继承,股权及投融资,知识产权等。
咨询电话(微信):13552304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