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5 06:32:06来源:法律常识
“一男子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还发短视频公开炫耀……”3月18日,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大队立刻组织警力对此开展核查。
经过核查,大队确定了该男子姓名、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并于次日上午9时左右电话通知该男子到违法地点接受处理。
民警对其实施的驾驶二轮摩托车时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开具了处罚决定书进行了罚款处罚,并对其在网络社交平台发布违法视频的行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该男子表示认识到了错误,愿意接受交警的处罚,同时删除相关视频,并保证今后将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网络发布信息相关要求,做文明驾驶人。
生命只有一次
小编也在这里提醒广大网友
为了博眼球、引关注
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受到处罚是小问题
引发事故危及生命再后悔就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