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5 06:45:07来源:法律常识
本报讯(记者陈静 通讯员唐艳 秦瑜)因骑车速度问题,3名男子当街发生口角,后竟大打出手。打斗中,一男子被打成轻伤二级。近日,记者从象山区检察院了解到,象山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判处伤人男子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
2019年12月的某天晚上,王某驾驶电动车行至象山区某路段非机动车道时,遇见驾车同向行驶的钟某和吴某。因嫌两人速度慢,急性子的王某又是按喇叭,又是出言不逊。最后,3人停下车理论,口角之争逐渐演变成了肢体冲突。
势单力薄的王某处于下风,气不过的他在路边捡起一块砖头,骑着电动车朝步行逃跑的钟某追上去。追到钟某后,王某用砖头将钟某头部砸伤。钟某应声倒地,王某仍继续用拳头殴打钟某。
钟某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医生诊断为头皮多处软组织挫裂伤及右腕部软组织挫伤。经司法鉴定,将钟某人体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他人轻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决王某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