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5 09:05:06来源:法律常识
香城都市报讯(记者 葛利利 通讯员 徐程程 李朝)因不满出租车揽客行为,近日,咸安一网约车司机竟然在路上开起“斗气车”,导致出租车与行驶中的货车相撞。最终,公安机关对网约车司机的寻衅滋事行为给予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8月12日,网约车司机华某某与出租车司机徐某某在咸宁火车站旅客出站口等候揽客。两人在多次招揽乘客的过程中引发矛盾,华某某因此心生不满。随后,中午11时许,当出租车搭载乘客行驶至车站路客运站路段时,紧随其后的网约车司机华某某决定“出手”,采取“别车”的激进方式,强行并线进入徐某某行驶的车道前方,干扰徐某某正常驾驶。一次,两次,三次……华某在几分钟内5次“别车”成功后,华某某再次“别车”时,最终造成徐某某驾驶的出租车因避让不及,与对向行驶的货车发生正面相撞。在此次事故中,所幸无人员受伤。
经警方侦办查明,网约车司机华某某与出租车司机徐某某斗气,表达内心不满,驾驶网约车故意多次“别”出租车,导致两车相撞,车辆受损。华某某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华某某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后续,咸安警方将根据该危害行为情节恶劣程度认定华某某是否构罪,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警方提醒,公共道路和区域是所有交通参与群体安全出行的地方,不是斗气室,更不是竞技场。驾驶人在驾驶车辆行驶在道路上,如发现车辆有交通违法行为时,可对违法证据进行实时记录,进行违法举报,由公安机关查证后予以依法处理;驾驶人驾驶车辆时,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更不得为发泄自身的情绪,逞一时意气,驾车斗气、追逐、挑衅,进而出现不理智的行为,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置于危险境地,从而造成严重危害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