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山交通事故一死一伤,醉驾致2人死亡赔160万

时间:2022-10-05 12:12:09来源:法律常识

备受关注的山东烟台孕妇醉驾致一家三口两死一伤案有了新进展。12月2日,该案在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人建议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3至4年,受害者家属代理人要求其赔偿190.2万元。该案未当庭宣判,民事部分接受庭下调解。

今年8月16日晚,38岁的于某平醉酒驾驶,在烟台与王某波驾驶的小轿车相撞,致王某波本人受伤,其同车的妻子和儿子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烟台警方曾通报,因犯罪嫌疑人于某平已怀孕,不具备羁押条件,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于8月20日变更强制措施,依法对其取保候审。

38岁孕妇醉驾致2死1伤,伤者失去妻儿索赔190万

庭审画面。

38岁孕妇醉驾致一家两死一伤,不具备羁押条件被取保候审

据南都此前报道,8月22日,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通报,8月16日22时15分许,烟台市牟平区西郊路与金埠大街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驾驶人于某平(女,38岁,现住烟台市莱山区,系烟台市土地利用规划站科员),驾驶鲁Y986G0号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至牟平区西郊路与金埠大街路口处,与由北向南行至肇事处左转弯的王某波驾驶的鲁F26M05号小型轿车相撞,致于某平、王某波及乘坐王某波车的胡某梅、王某浩受伤,两车受损。王某浩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胡某梅经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王某波、胡某梅、王某浩系夫、妻、子关系)。

事故发生后,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立即出警处置,将肇事驾驶人于某平控制,并抽血送检。8月19日,检验结果出具,于某平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1mg/100ml。 当日,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以于某平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38岁孕妇醉驾致2死1伤,伤者失去妻儿索赔190万

事故现场,受访者供图。

通报称,因犯罪嫌疑人于某平已怀孕,不具备羁押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8月20日,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变更强制措施,依法对于某平取保候审。

公诉人建议判3至4年,受害者方索赔190万

12月2日,该案在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中国庭审公开网信息,被告人于某平对酒后驾车交通肇事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公诉人认为,通过法庭调查举证指证,被告人于某平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醉酒后驾车致两人死亡,一人两处轻伤,两处轻微伤,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规定,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公诉人认为,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被告人于某平应当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于某平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及坦白,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4年。

12月2日,王某波方代理人在庭上要求于某平一共赔偿190.2万,其中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车损等。

庭审最后,于某平对交通肇事逃逸和所犯事实表示忏悔,称将尽力给予受害人家属经济赔偿,希望法院能够从轻处理。

最终,该案未当庭宣判,关于民事部分接受庭下调解。

客户端)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拆迁人 刑事案件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