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5 21:18:11来源:法律常识
“无酒不成席”
“酒逢知己千杯少”
(网络图)
亲朋好友聚餐
免不了喝上几杯
“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
此类劝酒词
想必大家都耳熟能详
可“酒桌文化”的背后
悲剧也时有发生
近日,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共同饮酒引起的生命权纠纷案。
一天,小枫(化名)受朋友邀请,去参加聚会,期间与朋友相谈甚欢,喝酒助兴,酒过三巡之后,喝醉了的小枫被同桌人送回家中。
万万没料到,小枫在家中昏迷不醒,被发现后紧急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小枫的家属悲痛万分,随后将同饮者起诉至原州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0余万元。
开庭时,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释法说理,从“情理法”三个方面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案结事了。(消息源:原州法院)
法官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规定: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坏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共同饮酒行为本身系一种人为产生危险性的行为,作为共同饮酒人对置身在该特定危险行为中的对方应产生法定的注意义务,即包括提醒、劝告义务,及时通知义务乃至协助、照顾、帮助等最大限度的附随义务,且安全注意义务的范围随行为人醉酒程度的加深而扩大。
酒后悲剧频发
我们应当引以为鉴
警示丨宁夏一男子酗酒过度,休息时突发疾病身亡!
2021年8月,中卫一务工男子,因酗酒过度,休息时突发疾病后死亡。
宁夏一人醉酒骑车摔倒身亡
2020年4月2日晚,姚某与7名同事下班后一起聚餐,酒后将两名同事送到家后,姚某独自乘坐出租车返回聚餐地,自行骑电动车回家,途中与道牙石发生碰撞,当场死亡。
宁夏男子酒后被邻居送回家,第3天在自家院内被发现身亡!
2020年11月下旬,中卫的王某某与4名邻居一同饮酒,酒后被送回家,可万万没想到,第三天却被发现在自家院内死亡。
世上没有后悔药
别等悲剧发生了
才后悔莫及
来源: 银川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