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交通事故有哪些处罚,泉州车祸发生摩托车当场死亡

时间:2022-10-06 00:10:09来源:法律常识

闽南网11月25日讯(闽南网记者陈玉玲)渣土车右转时撞倒摩托车,令摩托车骑手当场死亡。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这是一起一般生产经营性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事故,向肇事车辆管理单位、车辆运输分别开具20.1万元的罚单。

25日,泉州交警部门召开通气会,通报该起案件详情。

泉州:渣土车撞死摩托车骑手 两相关公司被罚40万元

事故现场

事故:右转超速没注意,渣土车撞倒摩托

该起事故发生在今年3月11日,地点在晋江市青阳和平路与莲溪路交叉口。当天晚上8点多,一辆牌照为闽C86228号的渣土车行驶在第二车道,在路口驶入最右侧车道时,将同侧行驶的一辆摩托车撞倒。该起事故导致摩托车的驾驶员刘某当场死亡。

泉州:渣土车撞死摩托车骑手 两相关公司被罚40万元

事故现场

事发后,晋江交警介入调查,认定肇事驾驶员李某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在右转弯时超速行驶且没有注意观察周围情况,是造成本事故的根本原因,应承担本事故的全部责任。随后,警方依法对李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进行立案侦查,并对李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追责:两相关公司未落实主体责任,被罚40万元

针对该起事故,晋江交警启动了深度调查程序,并提请晋江市政府成立调查组。经过现场勘察、调取监控、技术鉴定、查阅有关资料和多方调查取证,调查组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性质,认定这是一起一般生产经营性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事故。

同时,调查组还查明,肇事的闽C86228号车辆为肇事驾驶人李某所有,登记所有人为晋江市宏洋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双方于2019年10月30日签订车辆挂靠合同。调查组认为,作为车辆管理单位,晋江市宏洋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未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对公司所属车辆及其驾驶员的安全管理,驾驶员未取得从业资格擅自上岗,开展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不到位,安全管理及教育培训不到位,肇事驾驶员存在超速行为,对本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事发当晚组织渣土清运的是泉州市兴晖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该公司及所组织车辆尚未办理渣土清运处置核准手续和路线牌。调查组认为,该公司作为车辆运输组织单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组织开展渣土清运,公司及其所组织的车辆未办理渣土清运处置核准手续和路线牌,肇事驾驶员未取得从业资格擅自上岗,并存在超速行为,对本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据此,调查组向晋江市宏洋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泉州市兴晖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分别开具罚单,两家公司各被罚款20.1万元。

提醒:运输企业和组织单位应落实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管理失职必遭严肃追责。

泉州交警部门提醒,各地渣土运输企业、渣土车辆运输组织单位务必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实施国家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及各级关于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规定,加强渣土运输车辆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加大对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力度,对驾驶员开展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及时发现并纠正渣土车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道路交通运输安全。

来源:闽南网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拆迁人 刑事案件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