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6 08:13:05来源:法律常识
中国甘肃网6月28日讯近日,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某某等4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邀请城关区人大代表、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职工60余人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8月至9月,被告人李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先后居间介绍被告人刘某某、高某某、张某某实名办理银行卡,并携带银行卡至四川省内江市、河北省邢台市“刷流水”。李某某等4人在明知他人利用其银行卡实施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银行卡及账户密码提供给李某某事先联系好的“刷流水”人员,后上述银行卡被用作电信网络诈骗的支付结算工具。2021年10月初,被告人李某某为了谋取非法利益,伙同被告人张某某经事先共谋,欲组织他人“刷流水”。2021年10月3日至10月14日,李某某与张某某根据不同分工,在赃款流入账户后,按照“上线”的要求,将赃款转入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或者微信、支付宝内,并获得相应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