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6 09:04:06来源:法律常识
8月1日凌晨3时20分许,胶州湾高速交警指挥室接到群众报警,胶州湾高速青岛往黄岛方向46公里处,一辆银色小轿车撞上了高速护栏,车内似乎有人,看不清是否受伤。
胶州湾高速交警三中队民警赶赴现场后发现,轿车前部与护栏发生了严重碰撞,现场有浓重的焦糊味,司机陈某昏迷在驾驶座上,但是脚还一直踩着油门,导致车后轮不停地在打转冒着浓烟,现场的焦糊味就是轮胎与地面不停摩擦而产生的。民警敲打车窗试图叫醒驾驶员,但他没有做出任何回应,情况紧急,民警立即破窗营救。
破窗成功后,医护人员对驾驶员陈某的身体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陈某并无大碍,但民警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陈某浑身散发着浓浓的酒气,对其进行询问,但陈某支支吾吾始终不承认自己喝了酒。民警对陈某进行酒精初检,结果为182mg/100ml,达到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随后民警将陈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经了解,陈某家住济南,当天来青岛和朋友聚会时喝了不少酒,他本来不想酒后开车,但因临时有急事需要回去处理,才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没想到酒劲上头睡着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如果陈某的血检结果符合醉驾标准,他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观海新闻/青岛晚报 记者 刘卓毅 通讯员 史萌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