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6 21:27:10来源:法律常识
套路贷原是借用民间借贷的外衣行诈骗之实的骗局,近年来也是改头换面出现了很多很多变种,其中便有“汽车抵押贷款”,顾名思义,就是利用汽车抵押放款的名义实则进行售卖的勾当。前不久,就有这么一名男子依葫芦画瓢干起了这样的违法事。
吴先生是一名拉货的司机,曾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胡某,2020年7月,胡某找到他,说要以单位的名义租他的车,每月给吴先生五千元。既是朋友相求又能赚到不错的租金,吴先生没多想,便将自己的别克轿车租给了胡某。
2020年11月,吴先生突然收到一笔6万3千元的大额转账,原以为是有人转错了,可没多久就接到了胡某给他打来的电话。
听到胡某的解释,吴先生不再怀疑,扣除了租车欠下的5千元租金后,便将剩余的5万8千元全部转给了胡某,原以为事情就此解决,可没想到的是,过了一个月后,吴先生再次联系胡某时,发现对方失联了。
原来,胡某掌握了吴先生的相关信息,偷偷的将吴先生的车卖掉了,因为没过户所以钱款打到了吴先生的账上。让吴先生更加气愤的是,因为不知情他还乐呵的帮着对方数钱,甚至把卖自己车的钱又分给了胡某。随后吴先生找到胡某所在单位,却被告知单位从来没有租过车,吴先生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就在吴先生的报警的同时,胡某已被警方逮捕,原来受骗的远远不止吴先生一人。
原来胡某以能够给人办理车辆抵押贷款,从而取得高息回报为由,先后骗取了周边五名朋友的钱款,共计15万余元,而实际上他却从未办理过这些业务。
2021年9月26日,胡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在西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胡某,今年40岁,原是一家烤鸭店的员工,早在2007年,他就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其手法也是以租赁汽车为由骗取了多名被害人的车辆,没想到出狱后胡某不思悔改再次走上了老路。
检察机关认为,鉴于胡某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同时胡某具有自首,认罪,获得部分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可从轻处罚。
2021年11月12日,西城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胡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胡某对五名被害人进行退赔,被骗的小客车也一并发还给被害人。
记者:张航 摄像:刘航
来源: 法治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