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6 23:15:09来源:法律常识
一、坦然面对
许多受害人,在开始住院时无法接受现实,连话都不愿说因车祸受伤,啥原因都不是,一个过错或事件,就不明不白地亭伤了,真是“走过,路过,没有错过”。有什么办法呢?但事情已经发生了,受害人就应该坦然面对。
作为受害人,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尽快康复。而尽快康复,首先需要有个好心情,想看,比起那些死亡、植物人、微胶的受害人,已经是幸运的了:“伤筋动骨100天",这是医学规律,着急也没用,最重要是安心养伤。关于赔偿问题,若精力有限成不知道怎么索赔,可以交给专业人士处理。
二、处理好与医生的关系
处理好与医生的关系是绝对必要的。在这里作者只从专业角度来说,在出院时,受害人的出院记录和疾病诊断证明书是主治医生写的,关系处理得差,有些医生很多叮嘱可能不会详细写(比如是否需要加强营养,出院后是否需要陪护,康复情况等),最后受损失的是受害人自己。
作者代理过一个案件,受害人在住院期间天天到院领导处投诉医生,医院为了照顾她,为她更换过三位主治医生,她的伤本来是车祸导致的腰椎及脊髓受损,还动了手术。
因为该科室每个医生及护士都被她投诉过,在出院小结及疾病诊断证明上,医生给她出具的证明是“腰椎性病变及腰间盘突出手术治疗”,后果可想而知,所有的鉴定所都拒绝为她做鉴定,因为她的伤不能证明与外伤(即交通事故)有关,属于自身原发性疾病,无级。
她为这事又去找卫生局有关部门投诉,医院方面给卫生局的答复是:腰椎性病变包括多种病变,也包括交通事故引起的病变,医院与司法鉴定所是两个不同的单位,鉴定所做或不做鉴定与医院无关。
医院欢迎受害人去做医疗事故鉴定,如构成医疗事故,医院愿意全额赔偿。该受害人看到医院这答复后, 顿时傻眼,悔不当初。该受害人因为所有鉴定所都拒绝为她做鉴定,交警最后按无级调解,受害人最后获得1.2万元赔偿。该案受害人本来有可能可获得11万元赔偿,结果损失惨重。
所以,受害人一定要牢记,不要把对命运的怨愤发泄到你的医生身上,医生不是肇事司机,医生是帮助你的。
如果万一不幸碰到了一个不负责的医生,发生了医疗事故该怎么办?作者的建议是:先处理交通事故,然后再处理医疗事故。否则,所有的赔偿款都有可能漫漫无期。
三、善用病历本
很多受害人,在住院时或出院后,往往要到门诊或其它治疗场所治疗,他们花了钱,却没有在病历本上体现出来,以至在将来索赔时都无法得到赔偿,这是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因此,病人所有的花费都须与病历本或者处方相符,否则不予赔偿。受害人花每一笔钱,都要保留好发票和相应的处方或者病历本。
特别要注意的是:如果受害人有伤情在入院的时候没有检查出来,过了一段时间才被检查出来,一定要医生在病历上写明,否则,会影响以后的伤残鉴定和赔偿金额。
四、伤好再出院
有些受害人非常善良,伤没好,就急忙出院,这是对自己严重的不负责任。
作者认为,如果是车方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受害人一定要把伤全部治愈再出院,因为受害人住院期间的大部分或全部损失都是由车方负责任赔偿的。
即使是自己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也应该把伤治好再出院。因为身体是自己的,尚未治好,将会使自己痛苦一辈子,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赔偿款问题,可以由专业人士帮忙处理。
另外还有一些受害人,医生已经建议可以出院了,却仍然待在医院不走,为的就是住院期间的伙食费和误工费,却不知错过了伤残鉴定的最佳时机,以至于最后在伤残等级鉴定上吃了大大的哑巴亏。
所以,什么时候出院最合适,最好在出院前详细地咨询一下专业律师,听取其建议。
五、出院时需复印或具备的资料
受害人出院时需要复印或具备如下资料:
1.人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 X线报告单、CT报告单等;
7.X及CT片。
上述资料在受害人医药费结清后,医院都会予以提供;如原件需保存在医院的,医院会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医院有关部门公章。另外,在出院时车方及保险公司往往需要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受害人应保存疾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并要求医院有关部门加盖公章。
如果受害人不方便自己办理出院手续或者复印上述资料,可以委托专业人士来处理(除个别医院要求必须受害人本人外)。
六、出院注意事项
出院时应注意让医院对下列情况作出书面陈述:
1.住院期间的护理人数;
2.出院后是否还需要护理; (以上两项涉及护理费的计算)
3.出院后休息时间;(本项涉及误工费的计算)
4.后续医疗费需多少钱,如取内固定物:(本项涉及后续治疗费的计算)
5.出院后需加强营养。(本项涉及营养费的赔偿)
另外,根据作者的办案经验,还需要对伤情的诊断证明进行特别注意。因为医院在出院时写的疾病诊断及出院记录特别简单,或者描述的对受害人特别不利,往往使受害人在进行司法鉴定时难以评到级别或评到的级别很低。
受害人出院时一定要 弄懂自己的伤残情况,知道自己的伤情,看懂X线片,明确自己可能评到的伤残级别。有些医院所写的出院证明与X线片CT片等不一致,受害人应多加注意,否则会严重影响伤残级别鉴定。
这一点非常重要,希望能多加注意。不懂交通相关法律规定的或没有精力处理的当事人可在出院前办律师委托手续,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出院时还需要注意的-个重要事项是医疗费发票问题,如果受害人支付了医疗费,一定要拿到医疗费发票原件;如不能拿到医疗费发票原件,则受害人一定要就自己所花费的医疗费金额让医院或车方出具书面证明。
如果您对上述问题还是弄不明白,您可以选择最简单的方法:直接委托专业律师帮您办理出院手续就可以了。
案例:欠高额医疗费难维权, 委托专业律师获赔偿
范先生,天津农村人,来北京务工多年。凭借自己精湛的瓦工活在北京得到不少包工头的赏识,赚了不少钱。正奔走在幸福的大路上,突如其来的一场车祸给整个家庭蒙上了一层霜。更为不幸的是,对方不愿意支付医疗费。
在医院治疗的这段期间,由于医生的及时救治和范先生家人的日夜照顾,范先生终于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医院里昂贵的治疗费不仅让范先生一家掏空了所有的积蓄,还欠了医院十几万的治疗费。然而,通过和解的方式是死路一条,如果通过诉讼,这笔赔偿款并不是一两天就能够拿到手的。要赔偿款前提必须是证据材料齐全,病历就是其中的重要一项。由于范先生欠医院大额的医疗费,不补齐全部的医疗费,医院是不给办理出院手续的,更不允许复印病历。这就给索要赔偿款增加了难度。
正在全家人一筹莫展之际,范先生的家人听从他人建议委托了作者所在的苏州专业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介入后,通过大量的调查、沟通、协调,首先解决了领取事故认定书的问题,之后又与医院协商解决了出院调取病例的问题。通过一系列的方法和法律手段,终于完成了调查取证的全过程。当鉴定结果出来时,律师告知范先生家属,评了7级伤残,范先生全家人都一致表示,当初委托律师,真是明智。
经过庭审、质证、激烈的法庭辩论,最终下达判决,范先生获赔48万余元,通过提交范先生务工证明,农村户口,范先生成功的按城镇标准获得赔偿。听到这个消息,范先生全家都很激动:“没有想到,这么难办的事情,到了律师手里竟然易如反掌,自己一个农村人,在事故中是次要责任,最后还拿了这么多赔偿款,这都是律师的功劳。
律师提示
交通事故是场意外,大部分伤者对这场意外毫无准备,如果肇事方再不支付医疗费,很多伤者的困境就可想而知,这时候该怎么办,抱怨命运的不公,诅咒肇事方的不义,还是在重重困难面前对索赔越来越失去信心,作者建议不要徘徊在上述情绪里自怨自艾,那对事情的解决毫无帮助。面对困难要积极寻求出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尽快、尽多的获赔,否则事情会越拖越麻烦,损失也会越拖越大。
下一期我们来讨论交通事故中赔偿的一些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