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7 11:03:10来源:法律常识
案例一
2018年10月22日10时28分,汪某某无证驾驶无号牌“豪江”普通二轮摩托车从景古驶往冶力关方向途中,行驶至莲麓镇莲麓街道路段时驶入左道与相对方向行驶的由张某某驾驶的甘A639C5号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汪某某当场死亡,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分析:汪某某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驶入左道,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案例二
2018年10月23日16时15分,马某某1驾驶甘NLXXXX号小型轿车在康乐县虎关乡三十铺村路段横过公路过程中,与从流川驶往虎关方向由马某某2驾驶的甘NLXX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马某某2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分析:马某某1驾驶车辆驶出叉路口时未让直行的车辆优先通行,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案例三
2018年10月28日07时20分,安某某驾驶甘NXXXXX号三轮汽车从上湾乡上寨村驶往马巴村途中,行驶至马巴村青岗路段时车辆失控驶出路面侧翻,造成安某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车辆受损的单方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分析:安某某驾驶未检验的机动车,车辆制动失效,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案例四
2018年10月14日14时50分,叶某某驾驶号牌为甘NCXXXX的小型客车,沿康乐县城街道行驶至康乐县城街道惠民桥路段时,与张某某骑行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运动车辆,造成张强荣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分析:当事人叶某某驾驶机动在无交通信号灯控制路口不注意行车安全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张某某骑行电动车在无交通信号灯控制路口不让右侧车辆先行是造成事故的另一原因。
案例五
2018年10月10日06时许,马某某1驾驶甘NRXXXX从康乐县胭脂镇大庄村白家驶往胭脂镇街道方向途中,行驶至定新线128KM+330M刘王家路段时,与前方马某某2驾驶停放于公路右侧行车道的临牌(甘J71618)号重型自卸货车相撞,造成马某某1死亡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分析:摩托车驾驶员马某某1驾驶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注意安全是造成该起事故的主要原因,马某某2因车辆发生故障临时停车,未按照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是造成事故的另一原因。
案例六
2018年11月13日11时40分,马某某驾驶甘NJXXXX小型客车从流川乡往康乐县城行驶途中,行驶至康乐县虎关乡三十铺村路段时将公路边行人马某撞倒,致使马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分析:当事人马某某驾驶机动车不注意行车安全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案例七
2018年11月13日19时40分许,马某某某驾驶无牌三轮汽车从康乐县鸣鹿乡洼滩村方向驶往哈鹿村方向途中,行驶至鸣鹿乡胡麻沟村松城路段时,与相对方向驶来的由马某某驾驶的无牌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马某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分析:当事人马某某某驶无牌三轮汽车在车辆无照明情况下夜间行驶不注意行车安全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当事人马某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在夜间行驶车辆变道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案例八
2018年11月17日16时18分,罗某某驾驶甘NXXXXX号轻型厢式货车行驶至康乐县八角楼拐角处人行道时将行人司梅芳撞倒使司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分析:当事人罗某某驾驶机动车在人行道行驶不注意行车安全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
案例九
2018年11月18日17时30分,马某某1驾驶甘NBXXXX号轻型普通货车从苏集镇往康乐县城方向行驶,行驶至康乐县附城镇刘家庙村路段时将公路边行人马某某2撞倒,致使马某某2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分析:当事人马某某驾驶机动车不注意行车安全造成事故的主要的原因。
案例十
2018年11月14日18时37分,辛某某驾驶甘NTXXXX号出租车从康乐县惠民桥驶往康乐县电信局途中,行驶至康乐县惠民桥十字路口时与马某某驾驶的甘NAXXXX号小型轿车从良恒广场门前沿冰河路往东桥方向行驶发生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分析:当时人辛某某驾驶机动车在无交通信号灯控制路口不注意行车安全造成事故的愿意之一,当事人马某某驾驶机动车在无交通信号灯控制路口不注意行车安全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