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安8月12曰发生交通事故,交警曝光2起典型交通违法及事故案例

时间:2022-10-07 15:02:05来源:法律常识

8月28日,江西省公安厅交管局曝光部分今年近期以来发生的严重交通违法及典型事故案例。其中,揭露了南昌红谷滩新区公交车辆与电动车相撞,造成一人死亡的“7·10”交通事故原因。

文/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李巧

严重交通违法

驾驶套牌报废车被吊销驾照并罚款3800元

8月13日下午,一辆赣C520××黑色小车在临近交警岗亭时引起了高安交警大队岗亭中队的注意。交警拦停检查发现,该小车不仅是报废车辆,还涉嫌套用另辆白色现代车号牌,属于套牌严重违法。

高安交警依法对王某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车辆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800元、记12分的处罚;同时对王某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3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半挂车司机酒驾被拘留15日并吊销驾照

8月14日晚,吉安吉州交警大队兴桥中队民警对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廖某庆进行酒驾筛查时,廖某庆血液内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为逃避处罚,廖某庆谎称自己没有驾驶证,也记不清身份证号码,可民警查实廖某庆持有A2型机动车驾驶证,领证时间为1994年。

吉州交警大队已对廖某庆作出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0元,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典型交通事故

“7·10”交通事故公交司机和死者均有责任

7月10日6时17分许,宋某某驾驶大型公交车在红谷滩新区飞虹路由西往北至凤凰中大道时,遇雷某某骑行的两轮电动车在凤凰中大道由北往南直行,双方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雷某某受伤。雷某某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7月14日不幸身亡。

经交警事故部门查明,死者雷某某骑行两轮电动车违反信号灯骑行过路口,其行为违反了我国交通法有关“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等相关规定。也就是说,雷某某骑行电动车“闯红灯”是造成此事故的因素之一,与事故的发生存在因果关系。

另外,公交车司机宋某某驾驶的公交车,经鉴定其驾驶制动性能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上路,且车辆拐弯时速度超过30公里/小时,其行为违反了我国交通法有关“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不得上路”“机动车掉头、转弯、下陡坡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等相关规定,同样是造成此事故的因素之一,与事故的发生存在因果关系。

电三轮路边侧翻被过路大货车辗轧

6月18日14时08分许,抚州东乡司机吴某芳驾驶赣E620××轻型自卸货车(核载1495kg,实载18000kg)沿东乡区236国道由西往东行驶。该辆货车在正常行驶途中,许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突然从路边冲出并发生侧翻。大货车与许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并辗轧,造成许某受伤。当日,伤者许某即告不治。

经交警事故部门查明,大货车事发时严重超载,且超载达1100%,同时车速较快,以至于事故发生时无法避让。上述两点是引发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

另外,死者许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鉴定为“正三轮轻便摩托车”,属超标车,依法应按机动车论处。许某驾驶该辆三轮电动车时既未取得机动车号牌,也未获得相关机动车驾驶资格,且事发时未能依法让车,是引发本次交通事故的又一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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