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7 15:14:04来源:法律常识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文露漪 武汉报道
近日,一条公安民警称“办案初衷就是为了搞点钱”的录音在网上传播。在录音中,时任张家界慈利县公安局鲤鱼桥派出所所长的刘鹏在办理武汉远成集团涉嫌非法经营一案中,向涉案公司代表表示“办案初衷就是要搞点钱,一两千万就行了”“我的初衷是搞点钱的,我每次办这种案子都这样搞的”等内容。
派出所所长发言:“办案的初衷是搞钱”
这段录音的录制人为武汉远成共创科技有限公司的原法人代表叶思。武汉远成公司成立于2009年,从事香料、化工产品等研发及批零兼营业务,公司总部在湖北武汉。远成公司非法经营的案件开始于2019年。
武汉远成公司介绍
2019年7月5日,包括刘鹏在内的湖南省慈利县民警将叶思从公司停车场带到一旁的派出所询问,原因是慈利县公安机关认定远成公司销售的两款产品“4-甲基哌嗪枸橼酸盐”和“他达那非”是原料药,而武汉远成公司仅把两款产品当成化工原料来进口及销售,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当晚,叶思和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胡新华被从武汉带到湖南慈利县。她作为公司第一任法定代表人被警方拘留了10天,胡新华作为第二任法定代表人被关了4个月,后来全部取保候审。
叶思统计,事发后,包括她和胡新华在内的9名公司重要领导都被慈利县公安抓过,大部分取保候审。
10月11日,她向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讲述了录音当天的情况。“录音时间是今年5月12日,地点是张家界市慈利县鲤鱼桥派出所所长刘鹏的办公室,当时现场还有我的父亲及该派出所指导员涂绍吾。”叶思说。
记者听到,在这份58分钟的录音中,叶思及父亲因公司停业亏损严重多次向刘鹏及涂绍吾寻求案件的解决方法。
刘鹏则回复:“去年10月份我一再和你讲,10月份解决(这个案子),我跟所有的领导说了,市里面、县里面的领导都同意了,(你们)还是争对错。”
随后,刘鹏还提到:“我们派出所50个人,1个月办事还要一二十万。我和你说实在的,实际上,我办这个案子的初衷就是想搞点钱的,谈钱是最好摆平的,我就可以不打。老爷子(指叶思父亲)就是不懂事,硬要争对错。”
“开始我的初衷是搞个千把万、两千万就行啦,我就没想着别的事。”
“现在这个事情的发展趋势,到检察院、到法院的趋势我就不知道啦,我没管了,全当作正常的案子办。我的初衷是搞点钱的,我每次办这种案子都这样搞的,你感到维权难以后,谈钱。”
“罚金”从5000万“砍到”800万
叶思回忆,涉案的4-甲基哌嗪枸橼酸盐是远成公司通过海关报关进口的,销售了约两年,销售额约5000万;而他达拉非销售得很少,涉案的公司员工陈某私自卖给祝某只有25公斤,销售额只有几千元。远成公司认为,这两种产品并非慈利公安说的原料药,而是化工原料。在出售两种产品时已明确告知下游产品性质,并签署了知情协议。
“一系列案件的中心人物是祝某,他从多家公司购买了他达拉非在慈利销售并被当地公安拘留,这才扯到我们公司。”事发后,远成公司高管们了解到,由“祝某销售他达拉非”牵扯进案的企业有多家。在叶思被带走前,向远成公司销售他达拉非的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杜某、李某也曾被慈利警方拘留。被关了几个月后,杜某和李某因案件不予起诉被释放。
叶思称,她看守所出来后曾和两人取得联系,杜某和李某透露他们为此案件分别花了200多万和60万。
被慈利县警方以非法经营罪拘留后,叶思一开始也没想到刘鹏的“初衷”是搞钱。
“最开始警方说要我们交5000万,我们拿不出,后来谈到了3000万、2700万、1000万,最后是800万。我们就意识到不对劲,要是真是我们非法经营要交罚金,这罚金怎么还能从5000万砍到800万?”叶思说。
事发一年多来,因为慈利公安将公司的服务器带走,远成公司无法开展正常经营,大量货物积压过期,损失约2.7亿。继续停业亏损严重,加上其他企业曾“花钱”解决,远成公司领导层也曾想过“破财免灾”。
“如果当初他开口要的是500万的话,这个事早就解决了,他开的口太大我们不能承受。去年10月他降到2000万,那时候我们应该是能付得起的。后来公司突然出现积压原料结块过期、劳动仲裁等情况,再让我们拿2000万就拿不出来了。”叶思说。
在她看来,而目前谈到的“最低价罚款”800万元他们早已交过了——事发后,慈利公安冻结了叶思父女银行账户里的800万元,“这也是我们公司的资金链账户,这就是800万最低价的由来。”
涉事所长:“搞钱”指“上缴违法所得” 异性陪侍合照是“中了圈套”
针对自己在录音中的发言,10月10日晚,时任鲤鱼桥派出所所长的刘鹏曾回复媒体:录音里面的“搞钱”指的是上缴违法所得的“罚金”。一开始他们只是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案子,后来查到远成集团这个销售方,因为该案涉及到10多个省市,到公安部去汇报了以后就层层指定,最后指定慈利县管辖,他目前已不是派出所所长了,已将相关情况报告给了单位领导以及纪委。
除了录音,武汉远成公司发布的公众号文章中还贴出了“刘鹏赴武汉调查期间接受异性有偿陪侍”的图片。刘鹏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解释,这与一个叫罗小平的人有关,他与自己多次见面,常以“老乡”相称,又与远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叶传发有私交。
远成公司公众号中贴出了刘鹏在武汉接受异性陪侍的图片
叶思回忆,去年9月18日,刘鹏、涂绍吾等人将来到武汉等消息告诉罗小平,罗小平便安排了自己公司及远成公司的职员负责接待。刘鹏等人在武汉住了两晚,第一晚住是1000多元/晚的酒店,由罗小平他们支付。刘鹏等人在武汉去了几个景点参观,在吉庆街吃饭时,负责接待的人以800元/人的价格找了两位女性陪酒陪唱。
而刘鹏则表示,图片里两名异性为街上可以点歌的(女孩),“都是老乡,那就来嘛,5元/首还是多少来着。点歌的时候,我们发现有人在拍照,觉得影响不好,就制止了这个事,当时对方说好玩呢好玩呢。当时拍照没意识到,到今天发出来才知道是‘中了圈套’。”
远成公司:张家界警方通报内容不实
10月11日12时许,张家界市公安局发布通告称,近日,有网民反映张家界市慈利县公安局侦办一起非法经营案件中的问题。张家界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与驻局纪检监察组成立联合调查组,赴慈利县开展调查。
经查,2018年11月,慈利县公安局立案侦办了祝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该案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主犯祝某系武汉远成共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成公司)工作人员,侦办过程中发现远成公司及该公司其他人员涉嫌非法经营犯罪,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远成公司及其相关人员涉嫌非法经营犯罪案件侦查终结,慈利县检察院于2020年7月24日提起公诉,慈利县人民法院已受理。
对网民反映的办案民警违纪违规问题,联合调查组正在开展调查,一经查实,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10月11日,张家界公安局针对此事发布通告
11日当晚,武汉远成共创科技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对张家界市公安局警方通告中有关内容不实的情况回应》。回应中称,远成公司在看到通告内容后认为张家界市公安局隐瞒了事情真相,未真实反映通告中关于祝某的真实情况。回应中指出,祝某犯罪行为与远成公司无任何关联性,系属个人行为。其真实情况为远成公司原业务员陈某与祝某关系甚好,因远成公司有严格网络拦截系统,业务员陈某出于个人交情就把远成公司禁止不对外销售的产品销售给祝某,祝某个人再次进行销售。
远成公司针对警方通告作出回应
此外,回应中还指出,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的信息显示,祝某前期侦查以及检察院公诉阶段的案由均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但慈利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祝某不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案号(2019)湘0821刑初150号刑事判决书最终认定祝某案件程序无实质异议。
“祝某不是远成公司正式员工,事发前我也不认识他。他与我公司的关系只是他曾从公司业务员陈某手里买过25公斤的他达拉非,销售金额只有几千元。”叶思介绍。
代理律师:慈利县公安与检察院均存在不合规处
针对此案,远成公司代理律师许俊平表示,慈利县公安局、检察院均存在问题。在前期,慈利公安“先抓人后立案”,去年7月5日刘鹏来到武汉要带走远成公司员工,一开始刘鹏未出示合法手续,武汉警方不同意交人。刘鹏等人便现场将叶思等人列为网上追逃人员并带走。去年8月3日,慈利公安以非法经营罪立案。此外,远成公司经营地、涉案人员户籍地均不在慈利,根据法律规定慈利县公安局及检察院、法院无权管辖。
2020年1月10日,慈利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单位武汉远成共创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人胡新华、陈茜、段茂慧、张峰、陈静涉嫌非法经营罪,向慈利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2020年7月24日,慈利县人民检察院将此案向慈利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慈利县人民法院已经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