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7 15:20:06来源:法律常识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吴敏 北京报道
3月21日14时38分许,东方航空公司MU5735航班执行昆明——广州任务时,在广西梧州市上空失联并坠毁。机上载有乘客123人、机组人员9人。
事故发生后,多地消防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参与搜救。民航局也启动应急机制,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梧州市卫健委派出80多名医护人员、36部救护车赶到现场,在现场设立救护点。广西各地首批心理专家50余人正在陆续赶往现场。保险公司也在第一时间启动重大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而保险业将在此次空难中承担多大责任,空难乘客又将获得哪些赔偿等问题,也引发外界高度关注。
飞机失事对空难者家属的心理打击十分巨大,若保险公司能够及时提供人文关怀,并积极进行经济赔偿,对于空难者家属而言也是一种安慰。
失事飞机由中国人保首席承保 平安、太保参与共保
据了解,航空公司针对飞机本身,一般会投保的险种包括机身/零部件损失保险、机上人员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机身战争保险等。飞机机组人员以及乘客,涉及到的险种则主要包括航空意外险、寿险等。
于保险公司而言,空难的破坏性不亚于巨灾。为分散风险,国内保险公司在承保航空公司有关业务时,往往会组成共保体,然后再通过再保险公司继续对风险进行分散。
《华夏时报》记者从多家保险公司获悉,经初步排查,上述失事飞机由中国人保首席承保,平安产险广东分公司共保该飞机机身一切险及责任险,中国太保产险跟单承保中国民航联合保险机队航空保险,上述三家保险机构后续将实时跟进事故处理进展。
作为该飞机的首席承保人,中国人保昨日晚间发布消息称,事故发生后,中国人保集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启动重大事故理赔应急机制。人保财险立即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和业务、理赔、支持等工作组,第一时间与民航总局、东航进行对接,紧急赶赴现场指导开展后续工作。
中国平安则成立了以集团副总经理为组长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应对此次事件,统筹开展应急处置、客户排查、理赔服务等各项工作。
本报记者从中国平安了解到,截至3月21日下午18点30分,中国平安共接到四起客户报案。其中,平安养老险接到两起客户报案,平安产险、平安健康险各接到一起报案,目前具体信息正在核实中。目前,中国平安旗下多家机构均第一时间启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通多项应急服务举措,并表示“无论是否公司客户,均可通过拨打其24小时服务热线,联系客服人员获得相关帮助”。
中国太保也已启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旗下中国太保产、寿险会同云南分支机构第一时间启动机身险、团意险、航意险等相关险种核查。中国太保表示,正与相关方面保持密切沟通,力争在获取乘客信息后,主动及时进一步排查、寻找客户。目前,该公司已开通绿色理赔通道,理赔调查人员24小时应急待命,紧急启动7×24小时受理报案咨询、主动排查客户信息、简化理赔资料等五项应急服务举措,竭尽全力做好事故后续的各项理赔服务工作。
此外,事故发生后,包括中国人寿新华保险、中华财险、北京人寿、泰康保险、大地保险、国联人数、太平人寿、富德生命人寿、中邮人寿、珠江人寿、弘康人寿、合众人寿等在内的超50余家保险公司已经在第一时间启动了应急服务举措。
各家保险公司应急机制的举措不尽相同。但在具体措施层面,24小时受理报案、启动理赔绿色通道、主动排查客户出险信息、无保单办理赔、取消医院限制、提供人文关怀服务等已经成为快速理赔的标配,各家保险公司也在尽可能提高赔付效率。
航司赔偿上限40万 保险赔付取决个人是否投保寿险意外险
据了解,此次失事的MU5735航班注册号为B-1791,机型为波音737-800,机龄6年。而过去16年内,波音737-800飞机已经发生10次意外事故。上一次是土耳其飞马航空2193号航班空难,2020年2月5日,土耳其飞马航空一架从伊兹密尔飞往伊斯坦布尔的波音737-800客机,在降落时冲出跑道并断成三截。机上183人中有3人遇难,179人受伤。
在此之前的2018年曾发生两起事故。一次是土耳其飞马航空8622号航班事故。2018年1月13日,土耳其飞马航空8622号航班的波音737-800客机,在特拉布宗机场降落的过程中冲出跑道,飞机向左偏出跑道,坠入跑道旁的斜坡,险些冲进大海,3人受轻伤。
另一起是新几内亚航空73号航班空难。2018年9月27日,新几内亚航空73号航班一架从东京飞往莫尔兹比港的波音737-800客机在降落时坠入海中。尽管救援人员确认全机36名乘客全部安全,但巴布新几内亚航空还是在次日发表声明表示一人失踪。2018年10月1日,失踪乘客已经被找到并确认遇难。
公开资料显示,波音737系列的平均价格在4.67亿到6.76亿人民币之间,这意味着此次东航事故的共保体及其再保人仅机身本身的赔偿金额就将达到数亿元人民币。
针对机上人员,根据2006年2月,原中国民航总局发布的《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每名旅客的赔偿限额仅为40万元。而在这之前,人均赔偿限额更低,仅为7万元。
如,2000年武汉空难,每人赔偿12.5万元;2002年大连空难,每人赔偿18.4万-19.4万元;2004年包头空难,每人赔偿21.1万元。以上空难均在2006年以前,实际赔偿金额均大于当时法定限额,因中国空难赔偿标准参考经济水平,即消费指数的变化。
对于机上人员而言,最终获得的保险赔付金额更多还取决于自身投保的寿险、意外险等的保额。
例如2010年“8·24”伊春飞机坠毁事故的遇难人员中有27人在14家保险公司投保了人身险,其中,有15人投保航意险,保额700万元;12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保额647万元;16人投保其他寿险产品,保额140万元,累计预计赔付1487万元人民币。据此计算,这27名遇难者人均将可获得55.07万保险赔偿。再加上彼时国内航空运输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上限40万元,人均获得赔偿的上限可达到95万元。
而与之时间相近的国外航空公司发生的空难赔偿则更高。如2007年,肯尼亚航空公司一架波音737——800型客机在喀麦隆滨海省坠毁,机上114人全部遇难,其中,5名遇难中国公民每人获赔金额约200万人民币;2009年,法航空难,每名遇难者家属获赔10万欧元,约合人民币96万元。其中一名中国人购买了人保寿险,获赔960万元的保险赔付。2014年,台湾复兴航空空难,每人赔偿约合295万人民币;2014年,马航MH370空难,每名中国乘客获赔约合150万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