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7 22:22:09来源:法律常识
昌平区交通律师:电动车与机动车相撞,责任如何划分?交通律师咨询。
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作出以下解答供参考。
案例:魏某与王某驾驶的无牌两轮摩托车相撞,导致王某受伤,两辆车受损。交警大队认定后车魏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王某不负责任。
魏不同意申请审查,交警大队在1重新调查认定:事故认定表明王某不戴头盔,责任认定为:魏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王某不负责。事故发生后,王某立即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开颅手术后被评为一级残疾。魏某和他的车投保了交通强制保险和50万元免赔商业保险。
最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意见,结合双方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原因力,依法减轻魏某和10%的赔偿责任,即魏某和王某损失承担90%的责任。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认定赔偿责任的重要参考,不是计算赔偿金额的依据。认定书中的一些无责任方的行为对事故的发生没有任何原因,但可能导致损害的扩大。因此,实施相应行为的无责任方应对损害扩大部分承担责任。
2.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度,即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后某一案件的终审制度。但是,二审法院下达终审判决后,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向检察院申请检查监督再审案件这个程序比一审复杂得多。建议聘请专业律师代理再审案件。
如果对交通事故有更多问题,建议咨询相关专业律师。金标律师事务所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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