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7 22:25:05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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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了一般就是有着相应的人员伤亡需要救助的,如果是当事人没有钱进行治疗,相应的医疗机关都是需要进行相应的抢救的,不能没有费用不进行救助。那么,交通事故伤者无钱治病该怎么办,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交通事故车祸受伤三年多了无钱治疗该怎么办?2015年9月18号做在出租车三轮摩托车上被对面行驶的厢式货车撞伤。对方全责我是无责任方。伤情严重。咳血反复发作痰中带血。颈椎456节纤维环撕裂。髓核破裂。左侧肩冈上肌腱撕裂。肌肉萎缩关节有积液。左肱骨小囊变。寰枢关节脱位。右心大三尖瓣返流二尖瓣返流。肺部感染发炎毛细血管破裂。活动受限。无钱治疗一直等着该怎么办?
四川昊通(凉山)律师事务所毛军律师解答: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毛军律师解析: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进行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未参加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相应的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通事故各方的过错通常通过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未申请复核或者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进行举证,由法院结合证据进行判断。
毛军,四川昊通(凉山)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为四川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四川省律协刑事辩护协会委员,凉山州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市场经济法律应用协会专家团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