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7 23:58:07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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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湖州安吉警方宣布了一个消息:潜逃14年的肇事司机叶某在广州落网,“2005.8.15”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终于告破,安吉交警的历史积案得以归零。
案情回顾
两车相撞2人死亡
肇事司机弃车逃离
湖州安吉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方金意介绍,2005年8月15日19时50分许,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长赤线南北庄芝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平板大货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摩托车上两人受伤非常严重,流血较多,无法动弹。
接到报警后,时为县交警大队交管股民警童炜炜、王月华火速赶往事故现场。那时摩托车驾乘人员马某、王某已当场死亡。
更令人气愤的是,肇事平板大货车驾驶员已弃车逃逸,去向不明。平板大货车外观上像军车,悬挂的车牌疑似军牌,交警在平板大货车驾驶室找到一本驾驶证,证件人姓名为叶某。
交警当晚立即对外围展开走访调查,从一家竹胶板厂得知,平板大货车驾驶员叶某此前驾驶该车到该厂拉过两车货物,运往上海某竹胶板销售市场。事发当晚,叶某跑到该厂声称车辆坏了,让该厂叫其他车辆拉货,随后叶某就离开了。
交警部门出示的事故现场图显示,事故路段为没有道路中心线的乡村道路,且是一处弯道。当时交警根据肇事平板大货车的停车位置及平板大货车两后轮制动拖印的起点位置可以得出,大货车在两车交会时占道行驶,同时根据两条平板大货车后轮制动拖印长度得出,该车当时的最低车速为53.95公里/小时。
方金意解释,根据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此类道路上,机动车最高行驶速度为每小时40公里,由此可见,平板大货车当时系超速行驶。
此外,交警在事故现场对事故摩托车进行勘查发现,该车没有刹车痕迹。同时,摩托车上两名驾乘人员均未戴安全头盔。据证人王先生证实,孝丰人马某驾驶摩托车,王某坐摩托车后座,摩托车离开他家时两人均为戴安全头盔。平板大货车左后轮制动拖印点距道路北侧柏油路边1.5米,在这个范围内,二轮摩托车可以通过,但二轮摩托车在两车交会时,未提早采取措施,减速慢行。经法医验尸报告证实:马某、王某因交通事故造成颅脑损伤死亡。
综合事故现场勘查情况,交警在划分事故责任时明确,平板大货车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驾驶员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马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遇情况未确保安全,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假冒军车假驾照
年年追捕不放弃
安吉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段前明介绍,“2005.8.15”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发生后,安吉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专案组展开调查、追捕肇事者。
由于肇事平板大货车所悬挂的南L18566号牌,且驾驶证号也是军队内部编号。专案组民警立即赶赴南京、上海等地调查,某军区交通运输部证实该车车牌和驾驶证均系伪造。同时,上海市交警总队车管所未查询到肇事平板大货车车架号和发动机号,所以该肇事车辆的来源当时成谜。
但根据伪造的假驾照,警方查找到了叶某个人信息。经查,叶某是福建省政和县人,该县与浙江省庆元县相邻。通过福建省政和县警方协查,假驾照上的照片和叶某吻合。通过刑侦大队对平板大货车驾驶室相关痕迹提取,最后确定,叶某就是出事故时平板大货车的驾驶员。随后,警方通过网上追逃、技侦等手段对叶进行追捕。
在叶某逃躲期间,安吉县交警大队从未放弃过对叶某的追逃,除了上门督促叶某家属劝其投案自首,县交警大队动用了当时可以利用的一切力量,先后组织精干警力,并协调刑侦大队及外省市县公安力量配合,多次奔赴上海、福建、江苏、江西等地对叶某进行布控,总行程达上万公里。追逃组围绕叶某的社会关系、可能的出逃路线、落脚点开展了密集的走访排查工作,前后共走访调查上百人。
但由于条件限制,加上叶某反侦察能力极强,十多年来,案件一直没有实质进展。因此过去这些年,说起这起逃逸案,交警心情特别沉重。
在叶某逃躲期间,其妻子于2007年通过司法途径与他离婚;其子也因未受到良好的教育,成人后也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而被判刑;其父70多岁病逝,他也未能尽孝,见上父亲最后一面。
据介绍,安吉县交警大队计划今年春节再次奔赴叶某老家追逃,结果在春节前一天收到了意外的惊喜。
2月3日(腊月廿九)晚,时任交警大队法制中队民警王月华接到了广州铁路公安处的电话,称叶某在广州落网并对“2005.8.15”重大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年初二,安吉县交警大队立即安排警力前往广州,并于2月8日将叶某押解回安吉。
两名死者家属得知肇事逃逸者归案后,心理上也得以慰藉,赶到交警大队对警方表示感谢,同时了解案件进展,希望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和法律对肇事逃逸者的制裁。
深山老林躲藏14年
半夜常常被噩梦惊醒
记者见到叶某时,安吉县看守所内卫生所的医生正在给其输液治病,其一只手被手铐拷在病床上。随后,记者对话叶某,揭开这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发生前前后后的谜团。
叶某称,这辆平板大货车是在事发前3个月,其妻子在二手车市场买来的,由他来拉货养家糊口,但他没有相应的驾驶证。为了节省过路费和行车方便等,他动起了歪脑经,通过一处电线杆上张贴的小广告,花钱买来假军牌、假驾照。然后自己又买了油漆将车辆外观刷成“军车”模样,之后在上海及周边省市跑运输。
回忆在安吉发生的交通事故,叶某仍记忆犹新,他说:“那天开车到安吉,天黑不久,事发路段是一个弯道,道路两侧都有行人,我驾驶的平板大货车时速大概五、六十公里,对面突然驶来一辆摩托车,由于路不宽,他不敢往路边避让,生怕撞到行人,只好踩刹车,但最后两车还是发生了碰撞。”
“我下车查看,发现一人被撞倒在路边排水沟里,一人躺在路上,两个人受伤都很严重,流了很多很多血,一点反应都没有。”叶某回忆说,他意识到两条命没了,心里很害怕,担心被对方家属殴打,就悄悄离开了,来到竹胶板厂,谎称车辆坏了没法拉货,让工厂找其他车辆拉。
“我当时不敢面对发生的一切,给老婆打电话说了事故后,就把手机扔掉翻山逃跑了。”叶某说,走了一晚的夜路,翻山到另一个村,当时身上有1000多元钱,在一家商店里买了一条被子、一张地图,然后一路步行,朝南边福建政和县老家方向逃躲。
他知道各条线路上肯定布控了警力抓他,所以他不敢乘车,也不敢住旅馆。“大概走了一年多,来到浙江丽水和福建交界的深山老林,这期间靠捡垃圾、乞讨维生。”叶某说,他担心被抓,不敢回老家,也不敢到集镇、县城去,一直在偏僻的农村和深山里“穷游”,十几年来,夜里常常做噩梦被惊醒。
叶某称,他原本想逃躲到60岁再投案自首,但深山里太艰苦,生存很艰难,加上自己换了严重的痔疮,一年多前,他萌发了去大城市看看的想法,因为他想“大隐隐于市”。去年大约11月左右走到广州,一直在桥洞下、拆迁房、墙根下等地东躲西藏。
“被抓那天,我闲逛到广州火车站附近,被两位民警给拦住盘问了,他们问我是不是叫叶XX,我一听这下完了,就问他们是不是浙江来的警察……他们随后就把我带走调查了。”叶某说,迟早有这么一天,但他一贯小心翼翼,也很敏感,见到警察、城管就迅速躲避,但这次不知哪里出了问题。
“被抓后,我反而一点压力都没有了。看守所派医生给我看病,我很感激,我会配合调查。”叶某最后说,老家还有两个故交,如果能借到钱,会给两名受害人家属给予经济赔偿。
目前,叶某已被批捕,案件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那么发生事故后,
我们到底应该如何处理?
肇事逃逸会有怎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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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报警,积极抢救伤者,保护受害者生命和财产安全。发生交通事故后选择逃逸是非常不明智的做法,不仅是交通肇事逃逸,危害巨大,社会影响恶劣,按照《交通安全法》、《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肇事逃逸后会加重处罚。
在事故责任认定方面
很可能因逃逸造成自己承担全部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只有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才可以减轻责任。
在刑事责任方面
逃逸与否直接关系到犯罪嫌疑人最终刑期的长短,我国《刑法》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逃逸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在逃逸过程中,慌不择路又撞伤撞死他人的,还将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甚至是故意杀人罪。由此可见,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有逃逸情节的起刑点就是3年,最高可处15年有期徒刑。相比之下,如果只是交通肇事罪,没有逃逸或其他恶劣情节,同时能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家属并获得谅解,在我国司法实践当中,很有可能被判缓刑。
在行政处罚方面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终身禁驾”。即使是交通肇事逃逸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也要处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可见,在法律处罚方面,无论是否构成犯罪,法律、法规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都是相当严厉的。
在保险赔偿方面
“肇事逃逸”在保险合同条款中属于免责事由。现实生活中,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基本上所有机动车车主都购买了交强险,很多车主往往还会额外购买商业三者险、车损险等。相信广大车主在投保时都已被告知,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保险公司一般只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进行赔付,即使购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对于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商业险一般也不予赔偿,肇事逃逸的驾驶人只能自掏腰包。不言而喻,这其中的经济损失也将是十分巨大的。
为此,交管部门提示车主和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切记要及时报警,积极抢救伤者,保护受害者生命和财产安全,以免将行政处罚案件上升为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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