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4 14:05:05来源:法律常识
营利法人想必大家都知道
那么
你了解非营利法人吗?
何为“非营利”
非营利法人包括哪些类型
其利润和剩余财产如何分配?
往下看
之前我们学习了营利法人的定义和类型,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非营利法人的相关知识。
嘉宾
非营利法人的定义
《民法典》第87条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其关键词在于“非营利”,是指即便非营利法人获得了利润或者报酬,也不能向它的出资人、设立人、成员分配利润。但并非不可获取任何利润报酬。
非营利法人的类型包括: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捐助法人三大类。
《民法典》第95条
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终止时,不得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剩余财产。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用于公益目的;无法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的,由主管机关主持转给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法人,并向社会公告。
事业单位法人
《民法典》第88条
具备法人条件,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供公益服务设立的事业单位,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民法典》第89条
事业单位法人设理事会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理事会为其决策机构。事业单位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产生。
例:中国政法大学作为事业单位法人但未设立理事会,其法定代表人为中国政法大学校长,由不同的内部治理机构对不同的事项做出相应的决议。
解读“双减”中的“非营利机构”
义务教育阶段,未来学科性培训机构一定要登记为非营利法人,同时所有的学科培训类机构不得上市融资。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19条第1款
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但这并不代表非营利机构就是免费服务,在运营过程中它可以收取费用,以实现可持续性发展。非营利的根本还是在于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成员分配利润。
公益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铲除校园“毒跑道”
案例:2016年5-6月,朝阳区一家幼儿园幼儿陆续出现身体异常状况,据查是由于塑胶跑道导致。家长要求拆除,但遭园方拒绝。家长多方寻求帮助未果。最后在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绿发会”)的帮助下,迅速完成相关取证工作,于2016年6月对幼儿园方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绿发会有资格提起诉讼吗?
《民事诉讼法》第58条第1款
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绿发会作为一个非营利组织可以进行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直接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最后园方因无法拿出证据证明幼儿身体状况与塑胶跑道无关,主动拆除了塑胶跑道。
提问环节
现场观众:以村委会名义签订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王雷:《民法典》第101条赋予了村委会特别法人的资格,村委会可作为独立法人对外进行合同的签订、贷款等。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第261条相关规定,对于集体的架桥铺路等公共事务,村委会法人代表有权行使村集体所有权职能。无论从主体地位资格、事项涉及和集体利益范围都没有问题。
现场观众:医疗机构做慈善和营利能否兼容?营利机构、非营利机构可否做慈善?
王雷:《民法典》第86条:营利法人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商业道德,维护交易安全,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在营利之外进行社会善举,只是一个社会责任的体现,因此营利和慈善之间并不矛盾。
线上观众:志愿者在志愿活动中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失,谁来负责?
王雷:志愿者通过志愿者组织进行活动的,根据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相关规则来确定权利义务责任的承担,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可能危及志愿者安全的活动,志愿者组织当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二是志愿者组织不得安排超出志愿者能力范围之外的活动;
三是组织已尽到法律义务,但保险不足以赔偿,可由被救助者给予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