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5 08:13:07来源:法律常识
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监外执行、假释,哪些可以折抵刑期
关于犯罪的人被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监外执行或者假释时,哪些情况下可以折抵刑期,既是行为人本身所关心的问题,也是家属大多时候会向律师提到的问题。在了解上述哪些情形可以折抵刑期之前,让我们先了解下何为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监外执行以及假释。
一、何为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监外执行以及假释
对于上述五种情形,可以按照刑事判决是否生效并被执行来进行区分,在刑事判决被执行之前,司法机关可以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刑事强制措施。在刑事判决开始执行之后,才会涉及到对罪犯进行监外执行、假释的情况。
刑事判决执行前:
1.刑事拘留,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先行拘留。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7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的最长时间可延长至30天。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立即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救济措施:嫌疑人、被告人被拘留后,可以向办案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2.逮捕。刑事案件中,在拘留期限届满的情况下,司法机关是否决定逮捕,是嫌疑人是否会被继续关押的一个必备要件。如果拘留期限届满,司法机关没有作出逮捕决定,那么应当对嫌疑人进行释放。反之,则会继续被关在看守所内。此外,若嫌疑人是在侦查阶段就被逮捕,那么公安机关一般要在逮捕后的两个月内,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
救济措施:逮捕后,可以向办案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者向检察院申请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于逮捕后被判无罪,或者被法定不起诉、撤销案件,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3.取保候审。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办案机关可以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具体情形为:(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且每个诉讼阶段单独计算。即,若在公安侦查阶段被采取取保候审,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若仍被采取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期限需要重新计算。
救济路径:在缴纳保证金取保候审的情形下,取保候审措施解除后,可以要求办案机关返还取保候审保证金;另外,根据《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解除强制措施之日起十二个月以内,仍然不能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作其他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撤销案件。
4.监视居住。可分为普通的监视居住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一般情况下,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但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此外,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监视居住最长的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且每个诉讼阶段不重复计算,原理同取保候审。
救济路径: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
刑事判决执行后:
若刑事判决已经生效,被告人被交付执行的情况下,则有可能会存在暂予监外执行或者假释的情况。
1.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在《刑事诉讼法》,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
在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范围上,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会宽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被判有期徒刑、拘役的情况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而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只有当其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时,才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此外,对于一些具有特殊情形的罪犯,在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时,有着特殊的条件。例如,在基于需要保外就医或者生活不能自理而监外执行的情况下,若罪犯系累犯,或者被判决的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原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或者无期徒刑的,应当在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七年以上,方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原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原判刑期三分之一以上,方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
2.假释,规定在《刑法》之中,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
当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只有在原判刑期被执行二分之一以上时,才能适用假释;当罪犯被判处无期徒刑,实际执行刑期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二、可以折抵刑期的情形
通过对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监外执行、假释进行区分,又可将其分为可以折抵刑期的情形、可以部分折抵刑期的情形、不可以折抵刑期的情形。
可以折抵刑期的情形:
被拘留或者被逮捕之后,因为嫌疑人、被告人被关押在看守所,实际上属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状态,所以判决执行前被拘留一日,可以折抵刑期一日;逮捕后被羁押一日,可以折抵刑期一日,折抵期限以此类推。
可以部分折抵刑期的情形:
由此可知,除非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不计入执行刑期的情形,否则暂予监外执行的时间应当计入执行刑期之内。
不可以折抵刑期的情形:
1.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由于嫌疑人、被告人的自由不受到限制,所以法律并未规定取保候审的期间可以折抵刑期。
2.假释。在罪犯被适用假释,之后又由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被发现犯了新罪、存在漏罪,假释被撤销,那么将会被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此时假释的时间不能用来折抵剩余刑期。
笔者言:人生兜兜转转,最终我们才意识到自由的重要性,权利的重要性。自由时,多尊重别人的合法权利;自由受限时,才能期待别人帮助自己维护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