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5 12:59:08来源:法律常识
2017年9月至2019年11月间,李某长期使用电线、数据线和竹枝等工具殴打其上小学的儿子童童脸部、颈部、背部、四肢等部位,多次让童童罚跪在红砖、钢管上,还以言语训斥恐吓、淋雨、头撞墙、夜间带至附近的山上恐吓等方式体罚、虐待。公安机关先后两次向李某发放《反对家庭暴力法律告诫书》,但他仍然不予改正。经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法医鉴定,童童损伤程度已达轻微伤。江宁区人民检察院以李某犯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提起公诉。江宁区法院最终以虐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孩子由爷爷奶奶抚养照料。(记者 万承源)
来源: 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