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5 15:35:05来源:法律常识
在司法实践中故意伤人是非常严重的一种犯罪行为,行为人存在主观意志是的故意,所以刑事的判罚是比较重的。现实生活中,有些故意伤人的犯人会得到死者家属的谅解。一般情况下,得到了家属的谅解都会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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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春梅与李某系恋人关系。8月29日凌晨2时许,二人酒后在麒麟区益宁街道的雅森商务宾馆606号房间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曹春梅持水果刀刺中李某胸部一刀致李某死亡。经鉴定,李某系锐器刺破心脏失血性休克死亡。9月24日,李某亲属与曹春梅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并支付了赔偿款,被害人亲属出具谅解书,表示对曹春梅谅解,希望对其减轻处罚。对曹春梅能够减轻处罚吗?
广东融易律师事务所陈颖律师解答:
曹春梅与被害人李某发生争执后,持刀刺伤被害人李某并致其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予以惩处。
考虑到曹春梅与被害人之间的婚恋关系、案发起因、曹春梅犯罪后有自首情节和归案以来的认罪悔罪表现,以及被害人亲属的谅解程度,可以曹春梅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陈颖律师补充: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执业近二十年,诉讼经验丰富,擅长经济领域民商事和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