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6 14:17:10来源:法律常识
本报讯 凌晨酒后驾车将路人撞落河中,之后驾车逃逸,路人不幸因此溺水窒息身亡。
4 月 21 日,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对该起交通肇事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 7 年 6 个月。
案件详情
2020 年 1 月 18 日,黄岩警方接到报警,有人在头陀桥附近发现一名男子漂浮在河中央。警方立即赶到现场,不幸的是,该男子已身亡。
经调查,系一辆汽车与一辆自行车碰撞致自行车驾驶人落水,事故发生后,汽车司机驾车逃逸。很快,警方锁定肇事司机并将其抓获。
出事前,肇事司机陈某在 KTV 喝酒唱歌直到凌晨 2 点多,随后又与朋友去吃了夜宵。在同行朋友再三劝阻酒后不要开车的情况下,陈某怀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
当天清晨 5 时许,驱车途径头陀桥附近时,陈某明显感觉到车子碰撞了一下,车子挡风玻璃碎裂。陈某想到自己是酒后驾车,不敢停车查看,油门一踩驾车逃逸。
被陈某碰撞的是在路边骑自行车的胡老伯,被撞落水后直至当天上午 10 时被过往路人发现报警,胡老伯已溺水窒息身亡。
庭审直击
在公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对陈某提起公诉之后,胡老伯家属也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逃逸致人死亡,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惩处。陈某酒后驾驶机动车,酌情予以从重处罚,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陈某被判处有有期徒刑 7 年 6 个月。
此外,由于被告人陈某是酒后驾车且存在逃逸行为,保险公司只赔偿交强险部分,不赔偿商业险部分。除了交强险赔付的 11 万元人民币之外,不足的 47.7 万元由被告人陈某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潇湘晨报记者 苏莹
【来源:ZAKER潇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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