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8 22:46:06来源:法律常识
作者 | 庄聪生
全国工商联原副主席,全国政协参政议政人才库特聘专家
党的二十大报告站在民族复兴和百年变局的制高点,从战略全局上对党和国家事业作出规划和部署,科学谋划未来5年乃至更长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大政方针,提出一系列新思路、新战略、新举措,擘画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蓝图。报告中还就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许多新的重大论述,为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标志着我国民营经济将迎来新的历史机遇和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要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是民营经济产生和不断发展壮大的根本制度保障。党的十五大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六大提出“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2018年11月,针对社会上有的人发表否定、怀疑民营经济的言论,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写入了宪法、党章,这是不会变的,也是不能变的。”
2020年以来,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反复持续冲击下,我国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遭遇前所未有的发展困境;平台经济和教培行业规范的整顿以及房地产行业调控,一些政策效应同向叠加等,造成许多民营企业家在思想上存在着各种迷茫、困惑和疑虑,市场预期和发展信心受到严重影响。在这一情况下,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重申“两个毫不动摇”,表明了党的一贯立场和支持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改变,回应了社会重大关切和民营企业的呼声期盼,及时给民营企业家送来一颗“定心丸”。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经历了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发展过程。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数据,截至2022年9月底,民营经济市场主体超过1.57亿,其中私营企业4740.8万户、个体工商户1.1亿户。
当前,我国民营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具有“五六七八九”的特征,即税收贡献超过50%,国民生产总值占比超过60%,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占比超过70%,城镇就业超过80%,企业数量占比超过90%,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事实证明,凡是民营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那里的就业就比较充分,那里的市场发育就比较成熟,那里的经济就充满生机活力,人民生活就比较富裕,社会就比较和谐稳定。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曾经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能够创造中国奇迹,民营经济功不可没!”
但是,由于传统思想观念的束缚和所有制歧视的影响,民营经济在发展过程中,经常遭遇各种非议、限制甚至打击。比如,2018年,有的人提出所谓“民营经济离场论”,说民营经济已经完成使命,要退出历史舞台;2021年下半年以来,社会上一些自媒体利用少数企业出现的个别问题,对民营经济进行贬损和丑化,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被“污名化”。这些,对民营企业的发展信心产生很大的思想冲击。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党的二十大报告第一次明确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有力地驳斥了社会上各种否定民营经济的奇谈怪论,宣示了我们党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这将大大增强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发展民营经济重要性的认识,在全社会营造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同时,这一重要论述,对于稳定市场主体预期、坚定市场主体信心、提振市场主体精神,激励广大民营企业家继续把企业做优做强做大,将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我国民营经济是最活跃、最富有创造力、最具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坚持市场化改革是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探索创新,市场化改革在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广泛推开,特别是通过发展市场经济,促进要素市场、商品流通市场的快速发展,推动价格机制、竞争机制的形成和完善,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了巨大的市场空间。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要“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强调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破除制约市场竞争的各类障碍和隐性壁垒,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都要允许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进入;凡是向外资开放的行业和领域,都要向民间资本开放;凡是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不合理行为,都要坚决制止。2020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提出了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及其他各方面体制改革,构建更加系统完备、更加成熟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系列政策举措。
党的二十大报告特别强调“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旗帜鲜明地重申了我们党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心。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必将有力地推动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保证各类市场主体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推动资源配置方式的市场化改革,使资源配置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继续破除各种不平等待遇,废除各种不合理规定,清除各种隐性壁垒,最大限度地放开市场、放宽政策、放活人才,充分激发民营经济的潜力、活力和创造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体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实体经济各个重点领域发展水平不断提升。然而,当前实体经济发展仍存在突出性结构问题,制造业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的发展面临着多方面的困难。多年来,由于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之间的互动机制不健全,传导路径不通畅,大量资金在金融体系内自我循环甚至空转,存在社会资本“脱实向虚”,企业“弃实投虚”的现象。特别是金融、房地产的快速膨胀和过度投资行为,侵蚀了实体经济的发展基础,严重影响了企业家专心致志干实体和转型升级的积极性,有的甚至放弃主业去做投资、炒房地产。影响我国实体经济发展的原因很多,既有受内需收缩与外需增势放缓叠加因素影响,又有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挤压加大,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对传统产业形成巨大冲击,还有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支撑我国实体经济快速发展的传统要素优势正逐步减弱,生产要素价格持续上升,实体经济运营成本刚性上涨,进一步挤压了利润空间。但是,没有实体经济做支撑,虚拟经济终究是“空中楼阁”,“虚火”过旺,“虚胖”的经济体质是难以支撑经济向好发展的。
2017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不论经济发展到什么时候,实体经济都是我国经济发展、在国际经济竞争中赢得主动的根基。
这次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这对引导广大民营企业保持定力,坚守实体经济, 做到不焦躁、不灰心、不动摇,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领域产业,培育以创新驱动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软实力、生产力和竞争力。营商环境的好坏,一定程度上是经济发展的“风向标”和“指示剂”,哪里营商环境好,资金就往哪里流、项目就在哪里建、人才就往哪里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工作,多次要求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强调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党中央、国务院加大优化营商环境顶层设计力度,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市场负面清单、强力减税降费,到加强与国际通行经贸规则对接、进一步扩大开放,再到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打造竞争新优势、促进高质量发展,打出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组合拳”。2019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我国营商环境领域的第一部综合性行政法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目前,我国营商环境正在大幅改善、总体向好,形成了各地竞相改善营商环境的可喜局面。许多地方为激发市场活力, 努力打造手续最简、环节最少、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四最”营商环境。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改进审批服务,采取“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同城办”,实现了从“大厅办”到“现场办”“掌上办”,从“群众跑”到“数据跑”“工作人员跑”,从“多个门办一件事”到“一窗通办”“一网通办”的转变。据统计,2012年以来,我国市场主体年均净增长超1000万户,活跃度总体稳定在70%左右,企业开办时间已经由平均22.9天压缩到4个工作日以内,不断优化的营商环境在其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位列第31位,成为营商环境改善最为显著的主要经济体。当然,这几年也有不少企业反映,少数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新官不理旧账”,选择性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等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仍时有发生。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一个渐进过程,没有“休止符”。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按照二十大精神和要求,今后各级党委政府将会对标国际标准,对标市场需求,对标企业家期待,不断破解营商环境的痛点、堵点和难点,为广大民营企业家发挥聪明才智提供广阔舞台和良好环境,让民营企业家真正有投资便利感、政策获得感、财产安全感。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民营经济是我国科技进步的重要推动者、是美好生活产品的主要创造者、是自主创新的重要贡献者。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新征程的开启,许多民营企业充分发挥市场嗅觉敏锐、创新动力强、机制灵活、反应能力快的特点,从过去依靠生产要素投入转向依靠创新驱动发展,敢于涉足新领域、采用新技术、开发新工艺,不断推出新产品、提供新服务、创造新模式,努力提高市场核心竞争力。据统计,我国民营科技企业占全国高新技术企业数量50%左右,是驱动经济发展与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成为创新舞台上越来越活跃的角色。目前,全国65%左右的发明专利、70%左右的技术创新和80%以上的新产品都来自民营企业。
近几年,面对经济下行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许多民营企业积极拥抱数字经济浪潮,推动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生产智能化、制造精细化、产品个性化、管理信息化、服务便利化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显示了较强的生机和活力。当前,疫情冲击,百业艰难,唯创新者胜。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要按照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的精神,引导广大民营企业把坚持创新放在发展首位,专注品质、追求卓越,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不断推进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品牌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制度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努力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把企业打造成为强大的创新主体,切实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在困境中实现凤凰涅槃、浴火重生。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从提出“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到搞活乡镇企业和私营经济,从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系列改革举措为经济快速增长创造了条件,激发创造热情、点燃创业激情,为每个人创造了发家致富的机会。长期以来,民营企业家以敢为人先的创新意识,艰苦创业、不断创新,在为社会创造巨大财富的同时,涌现出一批大型和超大型民营企业。当前,民营企业的产业水平、技术积累和财富增长已达到一个新阶段,许多民营企业家经过多年的奋斗已经先富了起来。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多劳多得,鼓励勤劳致富”,“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实际上是对改革开放以来勇于创业创新、劳动致富的民营经济人士的再动员、再号召。提倡多劳多得,就是鼓励勤劳创新致富,为所有人创造公平发展的机会,畅通向上流动的通道,让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使各类要素的致富创富活力竞相迸发,“使人人都有通过勤奋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当前,要按照二十大精神,引导民营经济中的市场主体,不管是大中企业还是小商小贩,坚信“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政策不会改变,珍惜党和国家鼓励更多人创业创新致富的机会,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安心干企业、做生意、搞创新,把注意力放在提供更优质的能够满足需求的产品和服务上,在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的前提下,努力增加自己的个人财富,继续争当新时代劳动创业致富的带头人,进而先富带后富、帮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有恒产者有恒心!产权是所有权为核心的一组权利,包括物权、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等各类财产权,也是公民、法人等主体最为重要的权利。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保护产权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但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一些先富起来的人特别是民营企业家,对人身财产安全却十分忧虑,弥漫着一种“小富即安、大富不安”情绪。他们反映:“不挣钱心慌,挣钱也心慌,钱挣得越多心越慌”。之所以造成一些民营企业家这种“心慌”和“不安”,主要是他们的人身财产安全得不到有效保护。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产权保护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在此基础上,党和国家不断推进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产权的法治化进程。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这是党和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的重大宣示和庄严承诺。2021年1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指出,要“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标志着我国坚持和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伟大实践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民营企业家的人身财产安全和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更加有效的保护,对于激励广大民营企业家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创新、用心发展,将产生巨大的作用。
发展公益慈善事业,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方面。多年来,许多先富起来的民营企业家致富不忘回馈社会、造福人民,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慈善事业,为促进共同富裕履行社会责任。如最近几年,有近13万家民营企业参与“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帮扶近14万个贫困村,产业投入1100多亿元,公益投入160多亿元,带动和惠及1800余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形成了先富带动后富的生动实践。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中,大批民营企业家积极捐款捐物,提供志愿服务,作出了重要贡献。根据最近几届中国慈善榜数据显示:民营企业已经成为国内大额捐款的主力军,上榜的民营企业占榜单所有企业总数的70%以上,其捐款总额占榜单总捐款额的80%以上。从2014年以后的企业捐赠比例中,民营企业始终排在第一。截至2020年底,全国登记在册的基金会8385家,其中民营企业基金会超过1000家,基金会净资产总规模约1700亿元。近几年,不少有意愿、有能力的民营企业家拿出自己的财富,通过建立各种慈善基金会和慈善信托,从以往的单纯捐赠发展为组织化、深度化的公益慈善行为,将企业运作管理方式注入公益组织和公益活动中,以造福民众福祉和贡献社会。
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富有爱心的财富才是真正有意义的财富,只有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才是最有竞争力和生命力的企业。”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在实现共同富裕的征程中,要积极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家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继续积极参与光彩事业、“万企兴万村”和其他公益慈善事业,做到富而有德、富而有爱、富而有责,为实现共同富裕作出新的历史贡献。同时,要大力倡导、鼓励、支持先富人群参与慈善、捐赠等社会公益,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慈善组织特别是基金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
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目前数量已经超过1亿人。长期以来,广大民营企业家以敢为人先的创新意识、锲而不舍的奋斗精神,组织带领千百万劳动者奋发努力、艰苦创业、不断创新,使非公有制经济成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但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来源复杂多样,自身构成多元,流动性比较强,素质参差不齐,思想活动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十分明显。
2015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既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健康成长是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
在2018年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希望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弘扬企业家精神,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
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又提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今后,要按照二十大精神,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坚持“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一手抓鼓励支持,一手抓教育引导,关注他们的思想,关注他们的困难,有针对性地进行帮助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做到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贡献,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约稿:人民政协报民营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