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9 02:18:08来源:法律常识
法院动真格拍卖被执行人房产 被执行人主动还款
取得申请执行人的延缓还款同意后仍拖延不履行,在面对法院强制拍卖房产的境况下,被执行人最终主动履行完所有还款义务。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该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7年1月,南昌某银行与王某签订了《个人借款/担保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40余万元,借款期限为5年;同日,王某以其所有的位于南昌市某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并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取得借款后,王某多次出现逾期,多次催讨未果,该行遂决定提前收回贷款,并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个人借款/担保合同》,王某归还该银行借款本金40余万元及利息。但判决生效后,王某一直未履行,于是该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查询了被执行人王某名下财产情况,并对其名下抵押房产进行了查封;此后,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该次法院未启动涉案房产拍卖;但之后王某并未按执行和解协议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故该银行再次向法院申请对王某强制执行,并重新启动对其名下房产进行拍卖。按照执行流程,法院启动了王某名下房产的拍卖程序,并将其名下房产挂网拍卖;意识到法院动起了真格后,王某积极筹钱,在房产开拍前履行完所有还款义务;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来源: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