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9 03:48:08来源:法律常识
物理博士夫妇葛庭燧和何恰贞的结婚证书,民国三十年(1941年)
手工着色的订婚证书,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
大富人家的绢制婚书,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
以男女相拥为背景的婚书,民国三十年(1941年)
再醮婚书,很是少见。上面写着:孀妇再嫁与否绝对尊重其自由,再婚礼节与初婚礼节相同,婚嫁应力却迷信,务求表心处多,表力处少,坚情处多,显欲处少,婚嫁须得父母双方同情与赞助,礼节告成以取得媒介人与主婚人之同意,今承尉桥先生介绍,双方家长同意,情愿结为秦晋
缔结良缘,上印有两个小天使。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
屏中金孔雀,枕上玉鸳鸯。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
证书印有“同心永爱”底字。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
印有云南财务厅印章的结婚证书,民国八年(1919年)
中华基督教结婚证书,民国十七年(1928年)
集团结婚证书,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
鸾凤和鸣,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