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9 10:30:04来源:法律常识
广大企业客户:
2018年12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分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4月28日起,若贵单位申请变更取消许可前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或申请撤销取消许可前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我行需收回贵单位原开户许可证原件,请贵单位配合。若贵单位原开户许可证遗失,请贵单位出具相关说明。
二、为保障贵单位账户安全,贵单位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以及其他开户证明文件发生变更时,请及时向我行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自2019年4月28日起,我行发现贵单位以上信息发生变更的,将通知贵单位办理变更手续并开展核实工作,请贵单位予以配合,对于贵单位在我行通知后的合理期限内未办理变更手续,且未提出合理理由的,我行将对贵单位账户采取控制交易措施,待贵单位完成变更手续后予以恢复。
三、自2019年4月28日起,贵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到期后,未及时更新且未提出合理理由的,我行将按照《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贵单位账户采取中止交易措施。为最大限度地保护贵单位权益,我行将在证照到期日前提示贵单位及时更新,请贵单位积极配合在合理期限内至我行营业机构完成更新。
四、我行在进行核实工作过程中,不会以任何理由、通过任何方式要求贵单位提供支付密码、网银登录密码、手机银行登录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请贵单位注意保护相关信息,防止信息泄露造成资金损失。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通知》规定为准。我行将努力为单位客户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金融服务。如有任何疑问,尽请垂询我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95533。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