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9 11:24:04来源:法律常识
全面营改增以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相关税费。
现行的18个税种中,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有10个:消费税、城建税、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环境保护税、船舶吨税。
计入所购资产初始投资成本的有5个: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关税、烟叶税。
不计入公司成本费用的税种有3个:价外税“增值税”、利润后征得“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贷方科目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的有4个: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在发生时直接通过银行存款核算,不需要计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