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0 05:32:11来源:法律常识
【卡车之家 原创】“前天不说卖车吗?什么时候办理过户?”
“完事了,签了协议,车被开走了。”
“这么草率,万一肇事逃逸找你怎么办?还是你车有啥事儿不能过户?”
“……”
以上是我与老家朋友就他的半挂车出售不过户问题产生的对话。其实,卖车“协议过户”不是个别现象,尤其是在我家周围个人与个人之前的卡车交易,很多车主卖车都选择协议过户,大多数原因无非是两点:一是省时省力,二是省费用。可是,协议过户这事儿,真靠谱吗?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对“协议过户”做了说明,不过不同法律工作者根据不同“协议情形”对该条法规有不同解读,最后殊途同归的结论是“有风险,建议尽快过户”。并且现在法律上关于二手车协议过户的规定不多,在检索了很多资料后也没有关于“车辆协议过户”的明确法律依据。所以,协议过户这事,还得慎之又慎。
● 买方买车有风险
对于买卖车辆选择协议过户而不办理正常过户手续,都是有原因的。不过并不一定都是因为协议过户省时省力又省钱,在你选择“协议过户”购买一辆二手车时,运气不好的话可能此车就与一起诉讼案件相关,在未解决完纠纷之前法律上是不允许过户的,盗抢车同理。
而你如果恰恰被蒙在鼓里,即使签订了协议也对该车不具有所有权。本来买车是一个愉快的事,没想到遇到这么个大麻烦,还得再诉诸法律找回被骗的钱,得不偿失。
万一协议是原车主精心设计的“坑”,被恭维几番后心满意足的签字画押交钱了,还在回味当时姿势之帅动作之块的时候,却被告知协议无效,车归原主,震惊之余才发觉“懵懂无知只怪太年少”!
● 卖方卖得不踏实
还得把我发小拉出来说事,他家几年前以协议过户的形式卖了一台半挂牵引车,没有办理正常过户手续是因为买方是“黑户”,其名下所有财产都被冻结,为了赚钱只能选择“协议过户”。买方养车过于急功近利,经常性疲劳驾驶以致于一天凌晨两点撞上了一辆停在路边的轿车。
由于没有商业险又无力赔偿而选择了逃逸,相关部门只能让我发小家“协助”解决此事,好在最后找到了买方,不过车辆买卖本来是一个你情我愿两不相欠的事情,却惹了一身骚。好在只是撞坏了车,要是出了人命,后果不堪设想。
以协议过户形式进行车辆买卖这事,对买卖双方都是有风险的。如果协议内容与法律冲突,双方约定得再好也得服从于法律。
人心隔肚皮,做事两不知。陌生人之间的交易本就不具备信任基础,再加上不精通法律,“协议过户”可能就是坑;熟人之间的交易,更不能草率,好朋友不要因为“协议过户”后发生的扯皮而破坏感情,更重要的是一旦发生意外,法律责任划分双方可能都会受到牵连。
所以,卡友们在买卖车辆时候,还是最好去车管所按流程办理过户手续,花小钱省大麻烦。赚钱不容易,买车要仔细!(文/管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