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民间借贷,重庆荣昌区法院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时间:2022-11-10 06:23:05来源:法律常识

  中国法院网讯(柳叶)近日,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借款人李某2008年起患重病且养育两个未成年子女李某甲、李某乙。为治病及抚养子女,李某夫妇陆续向包括原告李某某在内的亲属借款50000元。2017年春节,李某某和其他三名债权人一同去两被告家中,因双方言语不和发生口角,与李某某同去的一人扇了二被告一耳光,二被告声称报警,李某某等人遂督促二被告归还借款,李某妻子便让二被告出具借条。后借款人李某于2020年因脑梗去世。李某在去世前将其所有的房屋出售后购置新房登记于李某甲名下。李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李某甲、李某乙归还借款。二被告辩称债务人为其父亲,二人因受胁迫出具借条,不应承担还款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结合李某甲、李某乙认可其父母与李某某等人之间存在借贷关系、李某某举示的两份转账记录、李某患病及家庭收入情况、二被告当时尚在读书的事实,综合认定李某某与李某夫妇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二被告与原债务人李某夫妇系父母子女关系,且已自认李某购买的房屋登记于李某甲名下,故李某之妻要求二被告出具借条符合常理。二被告人出示的录音证据及证人证言,不足以对其主张的受胁迫而出具借条的事实排除合理怀疑,应承担举证不足的不利后果。遂判决李某甲、李某乙承担还款责任。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现该判决已生效。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拆迁人 刑事案件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