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0 09:37:09来源:法律常识
以后可能合作项目代建项目会越来越多,有些甚至是三四家开发商合作,这家单位主导成本跟设计,这家单位主导工程跟报建,类似这样的一个模式。虽然工作上会有一定困难,但是也需要尽快适应这种工作方式。
目前的这个市场环境,有地的才是老大,那为什么有地的单位不直接发包给一家总承包施工单位,反而还要跟别人合作呢?还要再另外给托管费代建单位?原因我觉得主要有以下3个,我自己拿来作为日常的谈资,不是很专业的分析,大家可以在评论区补充。
1. 看中对方的品牌影响力。如果对方是全国性区域性的头部房企,可以很好的打开市场。我们自己作为刚需的用户,相信也还是有很多人看中品牌的。
2. 看中对方的垫资能力。如果是一家现金流不是很足的房企,可能拿10个亿出来拿了块地以后,再另外拿5千万出来做到预售,可能会对自身有影响。而且,如果对方愿意出资来维持项目的开发运作,我自己又可以占利润的大头,何乐而不为呢?
3. 看中对方的操盘能力。现在业内出现一个名词“管理红利时代”,我们自己作为从业者确实已经明显的感觉到了寒冬期,各大房企都在精简组织,提升人均效能。对于整个项目而言,管理费大概占了2.5%至3%,一个完整的甲方项目部架构,一个月差不多要发50万工资,按照大多数房企的基准工期,高层住宅平均20个月交付,单单工资要发1000万,管理水平高的公司,对整个项目的把控和推进也有不可或缺的助力作用,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尽快交房把财务报表弄好看点也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