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9 10:49:08来源:法律常识
【前情提要】
近年来家庭暴力已经成为很多家庭支离破碎的原因之一,家庭暴力往往会对被害人的身体上和心理上造成伤害。实践中暴力的实施者多半是丈夫,那么要是遭遇了丈夫的家庭暴力妻子该怎么办呢?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情景案例】
王某与陈某通过媒人介绍认识,于2011年8月登记结婚。结婚之前,陈某对王某百般依顺,言听计从。但是,自王某生了孩子后,随着家庭经济压力加大,陈某性格变得暴躁,经常对王某又打又骂。
2014年12月,一次酒后,因与王某发生言语冲撞,陈某顺手拿起手中的电话砸向王某,还对王某拳脚相加,致王某头面部、背部多处受伤。经父母和朋友劝说,陈某根本不听,暴力倾向越来越严重。
请问:王某如何维权?
【杨律师分析】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中国的传统观念认为,“打自己老婆孩子不算什么”“清官难断家务事”,因此这些俗语流传了千百年。家庭暴力背离了婚姻的本质,是人性之恶、社会之患,然而多少严重的家庭暴力,都被当作“家务事”轻描淡写地处理掉了。
还有些家暴受害者为了一团和气,而选择忍声吞气,但委曲不一定能够求全,反而会导致暴力愈演愈烈,使自己伤痕累累。
因此,对于王某来讲,当家暴不幸发生后,应立即报警、就医、治疗并进行伤情鉴定。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以提出刑事控告,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
【杨律师提示与建议】
当遭遇家庭暴力时,不要刻意挑衅,以免激怒对方,导致暴力升级。同时,及时向外界求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家庭暴力受害人如何维权呢?建议如下:
(1)受害人可向加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
(2)受害人可向公安机关提出请求,要求依照治安管理法规处罚加害人。
(3)受害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4)如因家庭暴力、虐待导致离婚的,受害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相关法规】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六条 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
国家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