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0 10:54:04来源:法律常识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郄建荣
由自然资源部制定的《矿业权登记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全国勘查许可证号、采矿许可证号实行统一编码制度。自然资源部将对全国的情况进行监测。
所谓统一编码,是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拟同意矿业权登记后,在互联网上经身份认证向全国矿业权登记信息及发布系统(以下简称登记信息系统)提交与登记矿业权相关信息、获取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统一编码的过程。
自然资源部指出,勘查许可证号由18位调整为23位后,仍在有效期内的18位编码的勘查许可证可继续使用,在新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时,逐步更换。
据自然资源部介绍,印发《管理办法》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求,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登记行为,加强政务公开和社会服务,提升矿业权管理信息化水平。
《管理办法》提出,对出让登记情况及矿业权相关信息公示公开情况的监测实行分级负责,自然资源部负责监测全国的情况,重点监测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相关情况;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监测本行政区内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相关情况。监测范围包括矿业权是否存在重叠情形,出让登记权限是否越权,矿业权相关信息是否及时公开且内容完整,出让方式是否合规,是否符合相关政策等。
《管理办法》说,自然资源部采取全面和专项监测两种方式进行监测。每年对全国范围内的相关情况进行全面监测;根据工作需要,以上一年度全面监测发现的突出问题或自然资源部年度工作重点为目标,选择部分内容对部分省(区、市)进行专项监测。同时,自然资源部每年对全面监测情况进行通报,通报中一并通报专项监测情况和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核实整改情况。
就《管理规定》,自然资源部专门印发通知。自然资源部要求,加强出让登记情况监测。自然资源部要求,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充分利用全国矿业权登记信息及发布系统相关功能加强对市级、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让登记行为的监测,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好整改和跟踪落实。
《管理规定》将于今年2020年7月1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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